当前位置: 首页 > 增值税纳税辅导 > 正文

我公司收到对方付的出版费应开具何种发票

录入时间:2008-09-24

【中华财税网2008/9/24信息】  问:我们是出版行业,有时我们替作者出版书籍,相应就要收取出版费,所以我想问对方支付给我们的出版费,我们应开具什么样发票?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对出版行业为作者出版书籍,属于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应根据您是否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