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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业发票开具后发生销售退回应如何处理

录入时间:2008-09-08

【中华财税网2008/9/8信息】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者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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