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增值税纳税辅导 > 正文

固定资产出售问题

录入时间:2008-01-03

  问:我公司将自用的生产设备低于原值出售,需要交税吗?普通发票上的税率是按多少开,按17%还是按0%开?若已经按17%开且夸月了,公司该怎么办?
  答: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售价超过原值的,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企业可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0。若已经按17%开且夸月,销售方在收回普通发票的发票联后做冲红处理,然后再开具正确的发票给购方。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