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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企业产前投入增值税进项税如何抵扣?

录入时间:2007-12-26

  问:烟草企业支付的用于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代烟农采购的烤房设备款属于烟草行业补贴资金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答:贵公司的问题如果是代烟农集中购买烤烟设备后再交付烟农,烤烟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烟农不属于烟草企业,属于销售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同时可以抵扣购入时的进项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贵公司的问题如果是购买的烤烟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烟草企业,只是供烟农烤烟使用,属于烟草企业购进固定资产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除国家规定的东北地区、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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