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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增值税企业该如何交纳税金附加

录入时间:2007-08-03

  【中华财税网2007/8/3信息】问:增值税核定企业,税金附加按核定额的10%交呢,还是按实际发生税金10%交 ?
  答:增值税纳税人在缴纳增值税的同时还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附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的附征比率为3%。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按税法规定,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的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为5%;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以外的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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