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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电力如何办理优惠手续?

录入时间:2007-03-22

  问:我公司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应符合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申请享受该政策需要什么程序?什么部门认定的资料?如获批后,对认定前交纳的增值税能否按政策退还?
  答:税法规定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电力,城市生活垃圾用量(重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达到80%以上(含80%)的,可享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具体办理可向当地经贸部门和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享受优惠时间按正式批准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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