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增值税纳税辅导 > 正文

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农机”是指什么?三轮汽车、农用汽车是否属于农机范围?

录入时间:2006-12-20


  问: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农机”是指什么?三轮汽车、农用汽车是否属于农机范围?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解〉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第十六条规定:“农机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包括林业、牧业、副业、渔业)的各种机器和机械化、半机械化农具,以及小农具。具体包括拖拉机、土壤耕整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种植机械、收获机械、植物保护和管理机械、场上作业机械、排灌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等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还明确规定: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的机械,不属于‘农机’范围;三轮货运车、农用汽车不属于‘农机’范围。 ”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