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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企业用“废渣”,税务局不予免税对吗?政府不批怎么办?

录入时间:2006-03-27

  问:水泥企业用“废渣”,税务局不予免税对吗?政府不批怎么办?
  答:自2001年起,用废渣生产建材产品,并且用量比例占30%以上,增值税即征即退。如符合条件,税务机关不予退税,可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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