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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受托开发的软件是否缴纳增值税

录入时间:2005-12-27


  问:请问纳税人受托开发的软件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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