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增值税纳税辅导 > 正文

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如何征税?

录入时间:2005-07-13

    问: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如何征税?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 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以及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 人征税。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