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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旧货应纳的销项税可用留抵进项税额抵扣吗

录入时间:2005-06-02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6/02/2005信息】 问: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 定资产,且售价高出原价,按4%减半征收增值税,我公司可以用留抵的进项税额来 抵扣这部分销项税吗?   答:我们认为,按照目前的增值税抵扣法所要求,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 其增值税应纳税额的确定,是根据其当期的销项税额与当期进项税额的差额进行计算 的。因此,当期所产生的全部销项税额,在抵扣当期的全部进项税额后,即为其当期 实际应纳税额或者留抵税额。   对于销售旧货计算的应纳销项税额,尽管依法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并非 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项税额才可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就如同直接向消费者销 售的产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样,其销项税额仍然作为当期销项税额的组成部 分,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你公司可以用留抵的进项税额来抵扣销售旧应纳的这部分销项税额。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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