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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居民收取的供暖费免增值税吗

录入时间:2005-01-10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1/10/2005信息】 问:对居民收取的供暖费免增值税吗? 用于自己企业的还免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热企业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4]28号)规定:对“三北”地区的供热企业,在2003年到2005 年供暖期间,向居民收取的采暖收入和由单位代居民个人缴纳的采暖收入)暂免征收 增值税。用于自己企业的照章征收增值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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