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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混凝土如何征税

录入时间:2004-11-29

  【中华财税网北京11/29/2004信息】 问:我单位准备生产销售混凝土,该如何 征税,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混凝土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 知》(国税发[2000]37号)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商品混凝 土,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从2000年1月1日起按照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 税,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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