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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销用的物品是否应缴税

录入时间:2004-11-23

     【中华财税网北京11/23/2004信息】 问:用于促销的物品是否应计算缴纳增值 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款规定,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行为应视同销售。因此用于促销用的 物品,应当视同销售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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