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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设备安装收入如何纳税

录入时间:2004-03-17

【中华财税网北京03/17/2004信息】 某公司是一家生产销售自来水的工业企业, 因业务需要,设立了非独立核算的安装队、专门从事自来水设备安装业务。安装所需 配件、材料从公司领取,公司将材料费和安装费作为安装收入,单独记账核算,该公 司的安装收入该如何纳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 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和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 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 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上述规定所称非应税劳务,是指 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 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因该公司属于生产自来水的工业企业,在销售自 来水的同时,为客户提供安装劳务,是混合销售行为。因此,该公司取得的安装收入 应并入当期销售额,按照自来水所适用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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