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厂应否缴纳增值税?
录入时间:2003-10-27
【中华财税网北京10/27/2003信息】 问:该厂用使用过一年以上的设备和厂房
对外投资,组建有限责任公司。问:该厂是否应交纳增值税。如果可以不交,是否要
交其他税?
答:设备和厂房要分开确定,对外投资的厂房属于免征营业税。而设备要看其投
资的价格是否超过原价,如果超过原价要按6%交纳增值税,没有超过原价的不征税。
对于已经开具发票后解除合同的,要看是否发货,如果没有发货的,企业可以在
合同解除的当时,凭以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开具红字的增值税发票。如
果货物已经发出,应当在货物退回验收入库后,再凭入库单和已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发
票联和抵扣联开具红字的增值税发票。只要发票联和抵扣联在就不需要到税务机关办
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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