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补征增值税税款
录入时间:2003-09-29
【中华财税网北京09/29/2003信息】 在增值税检查中,对查出的未申报销售收
入计算应补征增值税时,经常发生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应将未申报的销售额
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后计算应补激的增值税;另一种意见认为增值税是价外税,既已
记账,其账面金额就是不含税金额,可以直接计算。目前在实际操作中两种方法都存
在。问:哪种方法正确?
答:对于销售免税货物,其取得的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而对于销售应征增值
税的货物,其取得的销售额是含税的。如果取得后未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而是全部
计入销售账户,在计算补缴增值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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