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有助缓解500亿煤矿安全欠账(上)
录入时间:2008-10-14
【中华财税网2008/10/14信息】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以下简称《目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企业购买《目录》内所列的煤矿、非煤矿山等8大类50余种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按购买价的10%从企业当年应纳所得税额中抵免。
近年来,我国的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其中尤以煤矿灾难令世人心悸。仅在刚刚过去的9月,黑龙江省鹤岗市及河南省登封市就接连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遇难者超过50人。专家认为,煤矿灾难的频频发生与多年来的煤炭安全投资欠账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目录》的发布将激励煤炭生产企业加大安全设备投资,从而减少安全隐患,远离“带血的煤”。
煤矿安全欠账高达500多亿元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矿难频发,伤亡数字触目惊心。今年5月7日~7月7日短短两个月内,山西省共发生了4起煤矿安全生产事故。4起矿难事故共导致68人遇难,平均半个月就有17人因矿难死亡。以前说起矿难,人们总是习惯与那些毫无安全保障的私人作坊式的小煤窑联系起来,与那些把生命当儿戏、把利润看得高于一切的黑心矿主联系起来。事实上,并不是只有小煤窑才会发生矿难事故,一些持证经营的煤矿企业同样存在着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设施不到位等诸多安全隐患。如新疆阜康神龙煤矿“7·11”瓦斯爆炸事故就是由于通风机停风、没有风电和瓦斯电闭锁导致。
此前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对13个省区进行的调查分析显示,全国煤矿安全欠账高达500多亿元。一项相关课题报告也表明,目前我国约有1/3的国有煤矿主要的生产设备老化、超期服役,而大多数小型煤矿则根本不具备国家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且差距甚远。
据介绍,煤炭事故的直接原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比如违章作业,二是物的不安全状态比如安全技术设备落后。而设备的到位对安全的保障度至少可达到80%,所以安全设备齐备后,将在相当程度上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最好的、最有力的安全保障自然是投入资金购买安全生产设备,提高安全系数,严把安全关,防患于未然。
福州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陈章旺告诉记者,在采矿业的安全生产里,有“软硬件”之说。在增强安全意识这个“软件”的同时,要想搞好安全生产,没有先进的装备不行。事实上,随着井下采拙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综采综掘机械化已经在安全生产中显示了巨大的优越性。而“硬件”水平的提高,为做好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进而为提高效益提供了前提。
所得税抵免10%,煤企安全生产加上一道保险
在引导和支持采矿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方面,政府自然是不遗余力的。9月底,国务院批准并予以公布的《目录》规定,企业购买目录中的安全设备,将享受设备总投资额10%的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专家认为,《目录》的出台,为煤企安全生产加上了一道保险。
据了解,《目录》包括8大类50个品种的专用设备,用于煤矿安全的设备最多,达19项,包括瓦斯含量、压力测试设备,煤矿瓦斯井下瓦斯抽采用钻机,一氧化碳检测警报仪器,隔爆型低压检漏设备等。非煤矿山中有无轨设备自动灭火系统、70℃防火调节阀、井下低压不接地绝缘检漏装置等9种装置。
根据规定,企业购买《目录》中的安全设备实行企业所得税抵免时,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在谈到《目录》实施后将起到的效果时,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授周心权说:“一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执行,如风险抵押金、工伤保险、违章及事故处罚等增加企业的违章生产成本;另一方面,这一优惠政策,是国家使用经济杠杆进行调节,进一步减少企业遵章生产的安全成本。”
采访中,福建省另一产煤大县永春县一采矿企业的陈老板对记者说:“事实上,在没有公布《目录》之前,我们已经逐步地更换一些老旧设备,添置安全系数高且工作效率高的设备。”他表示,一旦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无论大小,该煤矿就必须停业整顿或是被吊销营业执照,对煤老板而言损失更惨重,所以很多煤老板都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可在昂贵的设备面前,他们又打了退堂鼓,抱起了侥幸的心理。而《目录》的适时出台,恰好在一定程度上为采矿企业消除资金上的困扰。
福建省罗口煤业有限公司矿长李应陵向记者算了笔账:“《目录》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实用、好用。罗口煤矿年产值约400多万元,目前有员工200多人,一年仅员工的工资就要支付200多万元,再扣除其他的成本费用,利润所剩无几。瓦斯事故是煤矿的多发事故,一台瓦斯抽放泵就需要将近15万元,再加上其他的安全设备,企业负担不小。从今年起有了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