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时调整产品结构充分享受税收优惠
录入时间:2001-12-18
【中华财税网北京12/18/2001信息】 企业进行组织结构的变革,都是为了适应
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改善和提高企业的组织效率和经济效益。一
般来讲,引起企业组织结构变革的因素有三:一是企业本身成长的需要;二是应对企
业内部条件变化的需要;三是适应企业经营环境改变的需要。就企业经营环境的具体
内容而言,它既包括产品与结构的调整、国家经济政策的改革,也包括税收、金融等
政策法规的变化。那么,在税收政策已经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企业产品结构的调整对
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究竟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某大型化工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生产的主导产品以农业生产所需
的尿素为主。长期以来,由于该企业的班子成员注重了技改的投资力度,使其由一个
名不见经传的小厂发展成为一个集团型的公司。近年来,该企业的利税指标在当地企
业利税排行榜中一直名列榜首。
2001年7月末的一天,该公司的老总召集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开会,研究企
业下半年生产经营的有关问题。在与会者中,一部分人认为,企业今后一个时期的工
作重点应转移到降低成本消耗方面来,这样有利于同竞争对手打价格战。另一部分人
则认为,企业应该将重点放在自营出口上来,这样有利于及早熟悉与外国人打交道的
“游戏规则”,进而也可促进产品的销量,扩大企业产品的知名度。
当企业老总将询问的目光投向财务老总时,财务老总说:据我刚收到的从外地发
来的传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下发了《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
的通知》(财税字[2001]113号),规定:对生产销售的尿素统一征收增值
税,并在2001年、2002年两年内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的政策。2001年对
征收的税款全额退还,2002年退还50%,自2003年起停止退还政策;对原
征收增值税的尿素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的政策从2001
年1月1日起执行。
财务老总建议,鉴于国家对尿素生产企业的税收政策作了重大调整,我们是否应
抓住这有限的时间在2001年~2002年内迅速地、平稳地进行产品结构调整,
通过加大尿素产品的生产力度,提高尿素产品的产销量,从而尽可能多的充分享受增
值税先征后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财务老总的建议,大家进行了热烈讨论,最后与会者形成了如下一致意见:迅
速成立一个产品结构调整课题研究组,对产品结构调整的可行性进行充分的分析和论
证,以求证财务老总的建议是否可行。经过课题组一段时间的调查研究,一份产品结
构调整的可行性报告,呈送到该企业老总的案头,其最终的结论是:可行。
这是因为该企业生产尿素所需合成铵的年生产设计能力是一定的,但该企业所生
产出来的合成铵有三分之一却用于了诸如甲醇、甲醛等有机产品的生产。而尿素生产
线对合成铵的需求又有些“吃不饱”。在这种情况下就给该企业的产品结构调整有了
一个较大的回旋余地。从2001年8月~2002年末,该企业就可逐步递减对有
机产品的生产量,增加对尿素生产线所需合成铵的投入,从而提高尿素生产量,实现
更多的销售,入库更多的增值税税款,以利于充分享受先征后退的税收优惠。
据调查,每吨甲醇的销售价为1000元,而每吨尿素的销售价为1500元左
右,很显然,压缩甲醇等有机产品的生产来加大尿素生产对合成铵的需求就显得十分
重要。
经测算,上半年该企业生产尿素产品实际已经申报并入库的增值税税额为600
万元,预计今年下半年在不进行产品结构调整的前提下,可实现增值税800万元。
另据课题组测算在2001年8月份以后,该企业通过调整产品结构,提高尿素产品
的生产量,增加尿素产品的销售额,就可多实现尿素产品增值税200万元。因此,
该企业在2001年1月~12月可获得增值税先征后退的税额为1600万元。
假设该企业在2002年继续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将甲醇等有机产品尽可能全部
暂停生产,那么就有可能多实现增值税400万元。
我们还假设在2002年该企业在不继续进行产品结构调整的前提下,其尿素生
产线所实现的增值税税额与上年持平,即为1600万元。那么2002年全年所应
返还的增值税税额为1000万元[(1600+400)×50%],该企业两年
共计可获得国家的税收返还2600万元。
其中,由于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压缩甲醇等有机产品的生产,而新增的税收返还
额为400万元。
由上述测算可以看出,国家的税收政策变化后,企业若能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适
时地进行产品结构调整,那将是可行的、划算的。而问题的关键在于企业的决策者是
否有如此的战略眼光和敏锐的现代税收筹划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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