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难题的解决技巧与例解:索道公司的营业税处理技巧
录入时间:2003-09-18
【中华财税网北京09/18/2003信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对经营游览场所征税,就是对
经营游览场所销售门票的业务征税,即按销售门票收入依“文化体育业”税目3%的税
率征收营业税,因此,对经营游览场所征税,不包括这些场所从事的其他游艺活动或
其他经营活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
施细则》规定,对于酒店、旅馆等旅店业企业的凭卡服务(即顾客在人店时,店方提供
一张服务卡,顾客凭此卡住宿、吃饭、购物和享受店方提供的其他各种服务,顾客在
离店时,凭此卡到柜台统一按住宿费进行结算,店方将全部收入作为住房收入)中的货
物收入,即住宿的同时为顾客提供的货物,是在提供服务的同时附带销售货物,按税
法规定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营业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
施细则》规定,服务企业派本企业员工上门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服务,属于营业税
的征税范围,应当征收营业税。
[案例281]
[案情说明] 九江庐山含潘口索道有限公司2002年7月1日开业至月底,九江庐山
含潘口索道有限公司取得营业收入30万元,2002年7月31日九江庐山含潘口索道有限公
司财务人员按服务业5%税率缴纳了15 000元营业税。
[要求解答] 九江庐山含潘口索道有限公司运用的营业税税率对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
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索道运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分析指导]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索道运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1)116号]规定:在旅游景点为旅游观光提供的索道运营服务属于交通运输业
税目的征税范围,应按交通运输业适用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所以,九江庐山含潘口索道有限公司缴纳的营业税应按交通运输业3%税率计算:
300 000× 3%=9000元,缴纳营业税9000元。
可见,由于九江庐山含潘口索道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没有及时掌据最新税收政策,
因而多交税款6 000元。所以,财会人员要注意最新税收政策,才能合法纳税。欲想及
时知道最新税收政策请发伊妹儿到:junyang68@263.net。
文化体育业、娱乐业和服务业的营业额为企业提供应税劳务而向顾客收取的全部
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规定,经营娱乐业的营业额为其向顾客收取的各种费用,包括
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饮料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
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1)按照规定,旅游业务,以全部收费减去为旅游者付给其他单位的食、宿和交通
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
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
业额。
(2)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其旅游团改由其他旅
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旅游企业组织旅客在境内旅游,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
给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单位和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或者包场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
单位、演出公司或者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广告代理业的营业额为代理者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付给广
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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