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收筹划中如何正确运用投资抵免优惠
录入时间:2002-07-18
【中华财税网北京07/18/2002信息】 投资抵免是我国实施的一项新的税收优惠
政策,该政策具有覆盖面广、优惠力度大、政策性强等特点,如何运用这一优惠政策,
争取最大的优惠效果,是企业税收筹划中面临的一个新课题。根据现行投资抵免政策
的特点和要求,我们认为企业要用好用足这一优惠政策,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
题。
正确选择设备购置年度
我们知道,当企业面临多种投资机会选择时,资本使用成本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
素,它包含有两项:一是因为放弃了别的投资机会而发生的机会成本;另一项是直接
成本,包括折旧和税收。只有当一个项目的收益率高于资本使用成本时,企业才会从
事该项目投资。所以,一切旨在提高资本使用成本的税收措施,将抑制企业投资的增
长;而一切旨在降低资本使用成本的税收措施,将刺激企业的投资意愿。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的《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
暂行办法》(财税字[1999]第29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2条规定:“凡在我国
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
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假设A企业在2000年进行一项技改项目,购置一台国产设备,价值300万元,那么,
投资抵免优惠可以使企业少支付120万元的税款,该设备的有效价格于是就从300万元
下降为180万元。如果企业当年有足够多的新增企业所得税,市场利率为10%,企业
因获得投资抵免而节约的资本使用成本现值为:120/(1+10%)=109.08万元,税收
优惠无疑给企业带来了实际利益,对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结构调整有着积极的影响。
然而,上述分析是建立在企业设备投入当年有足够多的新增企业所得税的前提上
的,如果这个前提不存在,投资抵免优惠效果就会发生变化。《暂行办法》第5条规
定:“企业每一年度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比设备购置前
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
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
抵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如果A企业1999年-2004年各年应纳企业所得税情况如表1.1999年为计算设备投
入后各年新增所得税的基期年,与1999年度相比,2000年新增所得税只有20万元,不
足抵免,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只能用2001年-2004年各年比基期年新增的所得税税额
延续抵免,当市场利率为10%时,投资抵免优惠使企业节约的资本使用成本现值为:
20/(1+10%)+20/(1+10%)2+30/(1+10%)3+40/(1+10%)4+10/(1+10%)5
=90.76万元
显然,因为货币是有时间价值的,虽然企业的设备投资额相同,法定的投资抵免
总额也相同,但是,设备投入后各年新增所得税不同,投资抵免优惠效果却是有差别
的。一般而言,投资抵免额越早确认,企业节约的资本使用成本现值就越大,效果也
就越好,反之也然。
可见,正确选择设备购置年度,对企业运用投资抵免优惠至关重要。因为,确定
了设备投入年度,实际上也就确定了基期年度。而基期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直接影
响设备投入后各年的新增所得税额,进而影响投资抵免优惠的实际效果。很显然,在
其他条件一定时,基期年度缴纳的所得税越少,对企业越有利。例如,选择在减免税
期满的次年或有微利年度的次年购置设备,将使企业设备投资获得较好的节税效果。
表1 A企业各年应纳企业所得税情况表 单位:万元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设备投资额 0 300 0 0 0 0
应纳企业所得税 100 120 120 130 140 140
比1999年新增 0 20 20 30 40 40
所得税额
投资抵免额 0 20 20 30 40 10
另外,《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审理办法》(国税发[2000]
第13号)第5条第2款规定:“企业设备购置前一年为亏损的.其投资抵免年限内每一
年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实现的应缴企业所得税,可用于抵免应抵免的国产设备投资
额”。所以,选择在有少量亏损的年度的次年购置设备,基期年缴纳的所得税为零,
对企业也可能有利。
正确确定设备投资额
因为税法允许的投资抵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如果从设备投入年度起5年
内,企业没有足够的新增所得税,一部分法定的投资抵免额将不能获得抵免。因而在
设备投资额、设备购置年度一定的条件下,企业获得最优的投资抵免优惠的必要条件
是:
年度法定投资抵免额毒法定抵免期限内各年新增所得税额
年度设备投资额×40%≤法定抵免期限内各年新增所得税额
年度设备投资额≤法定抵免期限内各年新增所得税额/ 40%
当然,必要条件是最低要求,任何企业总是希望在自己预期的投资抵免期限内,
尽快确认投资抵免额,争取最大的货币时间价值。因而,企业获得最优投资抵免优惠
的理想条件是:
年度设备投资额≤企业预期抵免期限内各年新增所得税额/ 40%
根据上例条件,A企业2000年设备投资额最高限额应为150/40%=375万元。所以,
企业在进行设备投资前,应认真分析预测未来各年盈利情况。并以预测的各年新增所
得税额为依据,确定每一年度的设备购置额。
合理分配各年设备购置额
企业总是希望尽快确认投资抵免额,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难免会出现企业预期投
资抵免期限内各年的新增所得税额不足抵免的现象,不能满足上述必要条件或理想条
件。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分配各年的设备购置额,争取最大的优惠效果。
《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第13号)
第5条规定:“同一技术改造项目分年度购置设备投资.均以每一年度设备投资总额
计算应抵免的投资额,以设备购置前一年抵免企业所得税前实现的应缴企业所得税为
基数,计算每一纳税年度可抵免的企业所得税额,在规定的期限内抵免”。也就是说,
当企业同一技术改造项目分年度购置设备时,在同一抵免年度内。对以前年度分年度
购置的设备应分别计算抵免额,即“先购置设备先抵免,后购置设备后抵免”,如果
出现抵免后应纳所得税额为负数,那么确定后购置设备的抵免额时,应充分考虑抵免
应纳所得税额以零为限,不足抵免的部分继续结转下期抵免。
假设,前例A企业技改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需要的设备投资总额不是300万元,
而是500万元,如果全部设备都在2000年购置,税法允许的投资抵免额为200万元
(500×40%),但是,该企业2000年-2004年五年的新增企业所得税只有150万元,不
得不放弃50万元的投资抵免额。
如果该企业将500万元的设备投资分两年进行(如果项目建设周期短,也可以通过
选择开工月份,使其跨年度进行),由于2000年-2004年的新增所得税为150万元,如
前所述,企业获得最优的投资抵免优惠的必要条件是:年度设备投资额≤法定抵免期
限内各年新增所得税额/40%。因此,2000年设备投资额应控制在375万元(150/40%)
以内。假设A企业选择在2000年购置设备300万元.税法允许投资抵免额为120万元,
小于2000年一2004年五年的新增企业所得税,可以全额抵免。其余200万元的设备安
排在2001年购置,税法允许的投资抵免额为80万元,可用于抵免的新增所得税是2001
年-2005年各年比2000年(第二次购置的基期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的增加值之和。A企
业分两次购置设备获得的投资抵免情况如表2,优惠效果显然比一次购置时提高了。
享受投资抵免优惠的限制条件
当然,企业要用好用足投资抵免优惠政策,除上述筹划要点外,还需要关注使用
该项税收优惠政策的一些限制条件。
1.允许抵免的设备必须是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所需的、在批准的实施技术改
造期限内实际购置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生产经营性机器、机械、运输工具、设备、
器具、工具等,不包括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且该设备必须是国内企
业生产制造的生产经营性(包括生产必需的测试、检验)设备,不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
的设备、以“三来一补”方式生产制造的设备。
2.允许抵免的设备投资额是指购置设备的发票金额,不包括设备的运输、安装
和调试等费用。所谓发票金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
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抵扣凭证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第159号)规定,购置国产设
备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没有取得增
值税专用发票的,是指普通发票注明的设备金额。
3.设备必须是用非财政拨款购置的,如果设备是用财政拨款购置的,也不得享
受抵免优惠。对既有财政拨款,又有企业自筹资金或银行贷款购置的设备,应按财政
拨款数额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计算确定购置国产设备的财政拨款投资额,以设备投
资总额扣除购置国产设备的财政拨款投资额,确定允许抵免的国产设备投资额。
4.税务机关查补的企业所得税,应计入查补税款隶属年度投资抵免的应缴企业
所得税基数,但不得计入可抵免的新增企业所得税额。
5.企业将已经享受投资抵免的国产设备,在购置之日起5年内出租、转让的,应
在出租、转让时补缴设备已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税收筹划是企业的一种理财行为,应始终围绕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来进行,其目的
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和使纳税人的合法权利得到充分的享受和行使。所以,企业在
进行投资决策时,要充分考虑设备未来的使用情况,否则,一味追求节税效果,结果
可能适得其反。
表2 A企业两次购置设备获得的投资抵免情况 单位:万元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设备投资额 0 300 200 0 0 0 0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100 120 120 130 140 140 180
2000年购置设备300万元:
比1999年新增所得税额 0 20 20 30 40 40 0
投资抵免额 0 20 20 30 40 10 0
2001年购置设备200万元:
比2000年新增所得税额 0 0 0 10 20 20 60
投资抵免额 0 0 0 10 20 2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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