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转税纳税筹划技巧:增值税避税筹划技巧——利用进项税额避税
录入时间:2003-12-05
【中华财税网北京12/05/2003信息】 避税技巧之二:利用进项税额避税
将非生产用货物和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暂做生产用货物和劳务的进项税额。
(1)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进项税额。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4)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
(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用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上项货物和劳务的进项税额按税法规定不得在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但有的企业
为避免企业短期资金紧缺的矛盾在购进时也将这部分进项税额计入生产货物和劳务的
进项税额中成为生产用货物,在储存、生产过程中改变上述用途后,没有及时冲销该
货物的进项税额,依然由当期销售税额抵扣,从而减少当期应纳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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