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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势而上,全面管好大企业税收

录入时间:2010-07-20

【中华财税网2010-07-20信息】  2009年,安徽省、市两级国税机关监控的重点税源企业3963户,占全部企业户数的3.4%;入库税款566.8亿,占全省国税收入76.8%。可见,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在安徽国税工作中地位特殊,作用重要。

  近年来,安徽省国税局把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作为税收管理创新的重中之重,先后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探索大企业专业化管理之路径;实现数据省级集中,加强了大企业数据分析应用;建立省局互动机制,上收了大企业税源监控职能;推进集约稽查模式,增强了大企业税务稽查质效;确定重点服务对象,提升了大企业纳税服务水平。

  但与此同时,相对于大企业的发展,税务机关在对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如税收征管水平显得滞后,体制不配套、机制不科学、专业化人才匮乏、信息化程度不高等。主要表现在:自上而下的层级管理较多,造成税收政策的执行不统一且效率不高,许多大企业对此反应比较强烈;属地管理、就地纳税和分税种的职能导向型管理模式,使得管理权分散、管辖对象隔离,不利于有效整合系统的征管资源,数据集中后分析利用的成果难以落实,条块分割的属地管理成为税收信息化的体制性障碍;对大企业研究不够,没有根据大企业组织架构、行业特征及其税收风险点实施有针对性的管理;专业化人才的培养跟不上大企业发展的步伐,税务机关高素质的专业人才较少,更未形成专业化的管理团队,难以应对大企业的点多面广且技术含量高的复杂税务事项等。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应该在现有的基础上乘势而上,全面管好大企业税收。具体来说,应该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以定点联系企业为抓手,实施分类管理。按照总局统一部署,我们选定了25家大企业作为省局定点联系企业,并从三个角度对这25家企业进行了定位。首先,它们是省局定点联系的企业,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三不变”原则下,省局与大企业建立直接的信息沟通渠道,密切联系,增进共识,在省局层面统筹协调企业分支机构和成员企业的纳税问题。其次,它们是省局重点服务的对象。省局直接与企业对接后,有能力、有资源、有义务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重点是提供政策服务和解决跨地区的涉税纠纷。再其次,它们是省局直接监控的对象。省局既要加强对这些企业的税收分析和税源监控,也要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税务风险内控制度,税企双方共同努力,降低以至避免企业税收法律风险。

  ———以管理事项划分为基础,推进专业化管理。按照专业化管理理念,探索规律,科学分类,整合资源,创新模式,进一步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借鉴公安部门“户籍警”、“治安警”和“刑警”序列划分方式,按照工作事项和环节,分别承担日常管理服务、税源监控评估和税务稽查检查工作。作为“户籍警”角色的基层税务机关,主要职责是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进一步明确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范围和方式,由固定管户转向分类管事;作为“治安警”角色的监控评估部门,应在省市县局建立专业化机构,根据不同行业的经营和核算特点,研究分析行业的税收风险点,建立相应的纳税评估模型和指标参数体系,推行基于风险管理的纳税评估,加强税源监控;作为“刑警”角色的税务稽查部门,省、市两级稽查部门应按照集约稽查的思路,对大企业实施分级分类检查。所谓分级,就是根据纳税人规模的不同来确定它由哪一级稽查局来查;分类就是根据纳税人的不同类别,如经济性质、行业特点、地域分布,来确定由哪些专业人员来查,以分级分类稽查充实分类管理和专业化管理的内涵。

  ———以“四位一体”互动平台为支撑,深化信息共享。“四位一体”互动平台的基本功能是以信息平台为支撑,以业务流程为导向,以“整合”、“联动”为重点,充分发挥省级数据集中的优势,用数据链串联部门之间、上下之间和税源管理主要环节之间的工作,提高税源管理质量和效率。数据分析部门开展宏观分析,提供全省重点税源的增值税、消费税和所得税行业税负指标以及全国同行业的税负及预警指标;税源监控部门负责微观分析,运用评估模型,查找风险较高的纳税人;纳税评估部门对风险级别较高的企业实施评估;稽查部门选择疑点较大、对纳税评估不能排除税收风险的纳税人进行检查;根据评估和稽查的结果及建议,数据分析部门改进分析方法,政策管理部门完善管理对策,满足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的专业化工作需要,提升信息管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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