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缴税不如零风险涉税
录入时间:2005-11-14
【中华财税信息网2005/11/14信息】 最近,税务筹划专家从分析大量的实例入手,由浅入深地对纳税筹划进行深入剖析,讲授涉税零风险的诀窍。
从事实际经营活动的纳税人都有这种体会,有时你可能多缴了税,有时也可能少缴了税。无论是这两种行为中哪一种发生,其结果都与纳税人追求自己经济利益最大化是相悖的。
任何企业都不可避免地涉及税收,而在企业界流传一句话:“愚蠢者去偷税,聪明者去避税,智慧者去作纳税筹划。”纳税筹划行为,是企业经营者的权力,也是智慧经营的表现。“企业或者个人所拥有资金都是有机会成本的,即存在着多种投资机会。当你多缴了税以后,一方面可能被税务机关作为预缴税款上交国库而不能及时退回给纳税人本人,很有可能使纳税人失去一些投资机会,造成其机会成本的加大;另一方面,少缴本应缴纳的税款将要受到税务机关的惩罚,也会造成企业不必要的损失。这两种行为都是纳税风险,都是纳税人所不愿意看到的。”
实现纳税人零风险是指纳税人通过纳税筹划努力达到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使纳税人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缴纳税款及时、足额,不会出现上述两种状态而招致纳税人不必要的经济上或商誉上的损失,即税收上没有任何风险或风险极小。
对于企业来说,具备超前意识是非常重要的,开展税收筹划,纳税人就必须在经济业务发生之前,准确把握这项业务有哪些过程和环节,涉及我国现行的哪些税种,有哪些税收优惠,所涉及的税收法律、法规中存在着哪些可以利用的空间等等。
纳税人掌握以上情况后,便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达到节税目的,也可以利用税收立法空间达到节税目的。因此,企业的纳税筹划最适合“老总+副总+财务总监+营销总监”一起学习。(20051107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