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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税收筹划”

录入时间:2002-04-29

【中华财税网北京04/29/2002信息】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 力,按照法律预先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征收实物和货币,参与国民收入分配 与再分配所形成的特定的分配关系。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神圣的义务。但是,每一位 理性的纳税人又都会千方百计地寻求节约税收成本、追求经济实体财富最大化的途径。 为此,作为纳税人必须通晓税法,掌握依法纳税的技巧,将税法变为保护自己利益的 武器。 [何谓“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又称税务筹划、节税,英文为tax palnning或tax saving,是指纳税人 在既定的税法和税制框架下,对现有的各种纳税方案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先选择,进 而设计或规划自身的经营、交易和财务事项,以达到税收负担最轻或税收利益最大目 的的一切经济行为。可见,税收筹划是在对政府税法体系进行认真比较分析后所做出 的纳税最优化选择。 税收筹划的产生有其主客观原因。从客观上讲,它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 产物;从主观上讲,利益驱动是其直接动因。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活动争取的一 切,都与他们的利益有关。”税收筹划思想最早是在二十世纪30年代由英国人汤姆林 提出,并在50年代呈现专业化发展的趋势。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主要是受 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无论是政府还是媒体都有意回避此敏感性话题,怕此会助长纳 税人逃避税收,影响税收征管质量,造成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直到随着改革开放的 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中国加入了WTO后,参与全球化的经济运 行,才使人们对此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开始着手此项理论研究。 为了正确地认识和把握税收筹划的实质,有必要对偷税、避税、税负转嫁与税收 筹划作一比较。 ●偷税。偷税是纳税人有意违反税法的有关规定,采取一系列不正当的手段,使 税务机关难以掌握其真实情况,从而达到少纳税或不纳税的目的。我国《税收征管法》 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 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 是偷税。”偷税的特征是非法性和欺诈性,其手段也很多,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 的建立,偷税主体日益多元化,偷税手段也呈现新型化。如:利用电子商务、互联网 等高新技术手段造假账偷税;以国企转制为幌子,“金蝉脱壳”逃避税收;玩数字游 戏,制造“半拉子”工程少缴税;与税务机关玩“猫捉老鼠”游戏逃税;以“大头小 尾”发票虚列费用,或用代币券发放职工福利逃税;挖空心思“改头换面”,以假校 办、假福利、假高新技术等招牌骗取减免税。 偷税与税收筹划的区别在于:偷税是一种违法行为。 ●避税。避税是纳税人在不违法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利用税法漏洞或其他不明确 之处,巧妙安排自己的经营和财务活动,以减少纳税义务的经济行为。避税的合法与 否并无统一的标准、主要取决于国家对此的态度。如:为了鼓励外商来华投资,我国 政府对外商企业实行了税收优惠,于是,一些企业借合资之名,不要外商的投资,只 求税收优惠。这实际上违背了政府税收优惠政策的初衷,是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故意钻 税法的空子,因而属非法行为,仍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避税与税收筹划虽然都是合法行为,但二者采取的具体做法具有本质的区别:避 税虽然在形式上合法,是针对税法上的某些漏洞,通过其巧妙安排经济活动,从而获 取一定的税收利益;但其在内存上是违背国家税收政策的,并且也无助于纳税人的长 期经营发展,一旦国家将税法上的这一漏洞堵上,还要承担税收惩罚的风险。而税收 筹划无论从形式到内容都是合法的,体现了国家税收政策的意图,是税法和税收政策 予以保护的;并且它着眼于总体的决策和长期的利益,有利于经济主体的长远发展, 具有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 ●税负转嫁。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通过提高商品销售价或压低商品供应价等方法, 将税负转嫁给他人。税负转嫁实际上是纳税人与负税人相分离,纳税人只是法律上的 纳税主体,而负税人则是经济意义上的承担主体。 税负转嫁与税收筹划的共同之处是:二者都是合法行为;都减少了纳税主体的税 负,获取了更多的经济实惠。但二者的区别在于:①前提条件不同。税负转嫁依赖于 价格的上下浮动;而税收筹划则不然。②适用范围不同。税负转嫁受制于价格、商品 供求关系,其适用范围狭小;而税收筹划适用范围很广,方法也很多,详见下面的论 述。③结果效应不同。税负转嫁导致税负的最终归宿不同,不影响国家财政收入;而 税收筹划不对价格产生直接影响,但却直接导致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 [税收筹划的积极意义] 税收筹划无论在宏观上还是在微观上,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宏观层面: (一)税收筹划有利于国民经济健康、持续、稳步发展。虽然在一定阶段税收筹划 减少了政府的财政收入,降低了经济主体的税负,但从长远和整体来看,随着产业结 构的合理调整,必将促进生产的进一步发展,从而带来经济主体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 收入和利税的增长,使国家的财政收入也实现同步增长。 (二)税收筹划有利于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可以说,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对国 家税法和税收政策的反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经营的根本目 的。正确的税收导向具有激励功能,它促使企业在税法和国家税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 通过自己的精打细算降低税收费用,增加净收益,从客观上也使国家能更好地运用税 收杠杆作用来调整产业结构和生产布局,实现税收的宏观管理职能。 (三)税收筹划有利于国家不断地完善税法和税收政策。税收筹划是检验税法和国 家税收政策正确性、有效性和完善性的试金石。通过纳税人税收筹划的行为反馈,可 以促使国家对现行税法和税收政策进行修订和完善,从而是我国的税制建设向更高层 次迈进。 二、微观层面: (一)税收筹划有助于会计管理水平的提高。税收筹划离不开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 它要求会计人员既要精通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又要熟知现行税法、税收政 策,正确地进行纳税调整和计税,在税法和税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实现财务利润的最 大化。这样,必然要求会计人员提高业务素质,从而使单位的会计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二)税收筹划有助于纳税人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纳税人通过税收筹划一方面可 以减少现金的流出量,从而达到在现金流入量不变的前提下增加净流量的目的;另一 方面,可以延迟现金流出时间,利用货币的时间价值获得一笔没有成本的资金,提高 资金的使用效益,帮助纳税人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 (三)税收筹划有助于纳税人纳税意识的增强。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纳税意识提高到 一定程度的表现。如果纳税人纳税意识薄弱,他完全可以采用偷税、逃税、漏税、抗 税等非法手段来减免税负,而不必进行税收筹划。只有依法纳税观念提高了,依法设 立完整、规范的会计账证表,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才能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 (四)税收筹划有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税收筹划作为减少税收成本最有效、 最可靠、最可行的途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必将被越来越多的理性纳 税人和经营管理决策者笑纳。 [税收筹划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计划性原则。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减少税收支出、取得节税利益。因此,它属 于计划范畴,是一种指导性、科学性、预见性极强的管理活动。 (二)合法性原则。合法性是税收筹划区别于偷税、避税等违法行为的一个重要特 征。税收筹划既要符合税法的规定,与现行国家有关法律不冲突,又要密切关注国家 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化,与时俱进地根据税收法律环境的变化,对税收筹划方案进 行不断的修订和完善。 (三)综合性原则。税收筹划设及到许多学科的相关知识,也涉及到经营运行的各 个部门和方面,是一门综合性极强的学科。并且,税收筹划不能着眼于个别税种税负 的高低上,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减低,着眼于纳税人总资本的长期稳定收益。 (四)成本效益原则。税收筹划的目标是实现所有者财富最大化,因此,应归结为 财务管理范畴。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一味地强调税收成本的降低,还应重视一项 方案的实施可能产生的机会成本及损失的机会利润,像其他的财务决策一样,遵循成 本效益原则。 (五)专业性原则。税收筹划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应由专门的机构和专业人员来从 事此项工作。既可以在企业内部的财会部门设立专门从事税收筹划的分支,也可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来进行税收筹划。 [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针对不同的筹划对象有不同的方法。一般的税收筹划程序是: (一)明确筹划主体。即明确由谁来做税收筹划,是企业内部财会部门或企业决策 层,还是社会中介机构。一般来讲,企业内部人员熟悉生产经营情况,便于收集信息, 所以,税收筹划应采取企业内部与社会中介机构的有机结合,主动权应掌握在企业内 部人员手中。 (二)确定筹划对象。即在税收筹划之前,先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对哪个 环节进行筹划,并分析通过哪些方面可以有效降低税收成本。 (三)谨慎分析税法和税收政策。要充分理解和掌握国家税法的立法精神和政策制 定的意图,使最终的税收政策筹划具有合法性;同时,就税法和税收政策应用中具体 涉及的政策界限,预先获得税务部门的认可。 (四)制定多套筹划备选方案。筹划的方案越多,筹划的实际效果就越佳。一般在 税收筹划时,都要制定多套可供实施的方案。 (五)评价决策最佳方案。在税收筹划制定者对各套备选方案进行全面、客观的阐 述后,企业决策层应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选定最佳方案。 (六)实施方案并随时修正。税收筹划进入实施阶段并不意味蕾税收筹划的结束。 因为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是在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上,其实施需要过程。在实施的 过程中,应及时根据经济环境、企业实际,对方案进行有效的修正,以保持其合法性。 [税收筹划有哪些策略] 要达到节税的目的,可以从税基、税率、应纳税额三个方面入手进行税收筹划。 一、税基筹划 纳税人在不违背税法和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努力缩小课税基数来减轻税 收负担。如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存货计价筹划。存货的计价方法有多种选择,不同的计价方法计算的存货价值 不同,带来成本不同、利润不同,最终的税收也不同。在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允许的 范围内,企业在取得税务部门同意的前提下,根据外部经济环境随时调整新会计年度 的存货计价方法。物价上涨时,采用后进先出法;物价下跌时,采用先进先出法。 ●固定资产折旧筹划。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使各期计提的折旧费用不一样,进而 导致各期课税额的不同。对于享有一定年限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的企业,在初创时期可 将折旧年限延长,充分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待优惠政策结束后,再采取加速折旧的 方法提足折旧,以便为此期间减少税基。一般企业则可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来减少税 基。 ●费用分摊筹划。应纳税额主要取决于摊销费用的多少,而费用摊销的方法很多, 采用不同的摊销方法计算出来的摊销费用也不一样。平均分摊的方法会均衡税负,相 对减轻税收负担;一些特定的方法则会加大税负。 ●转让定价筹划。在国际上,即在不违背东道国税法和有关税收政策的前提下, 通过制定较高的转让价格,将设在高税率国家的子公司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国家;或制 定较低的转让价格,使设在低税率国家的子公司利润增加,以减少税负,实现总体利 润水平。 ●记账汇率筹划。对于外币业务来说,记账汇率是影响利润和纳税额的一个重要 因素。选择正确、恰当的记账汇率能成功地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此外,税基筹划还有很多方法,如筹资方式筹划等,这里鉴于篇幅所限,就不再 一一介绍了。 二、税率筹划 不同税种的税率是不同的,即使是同一税种内部也有税率的差别。或因纳税人的 身份、所处地域、从事的行业不同,或因生产经营规模、盈利能力不同制定不同的税 率,这就为纳税人提供了可供选择的空间。首先,纳税人可以改变适用的税种,以实 现以选用低税率来实现节税。其次,在适用税率既定的情况下,一方面可以改变税基 分布,实现以适用低税率来节税;另一方面,也可以利用同一税种下的地区税率差异 和不同产品税率差异进行转让定价筹划。如企业集团利用税率差异合理调整内部转移 价格,进而实现节税。 三、应纳税额筹划 从应纳税额的现值考虑,就是通过一系列的调整计算,在形式上符合免税或减半 征收的条件,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从纳税额的终值考虑,就是延期缴纳税款,充分 利用货币时间价值而享有的税收利益,在最初几年少纳税,后几年纳税额增加,从而 使几年后的税收终值小于现值。 [主要税种的税收筹划] 一、增值税税收筹划 ●利用增值税纳税人的身份进行税收筹划 增值税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差别待遇,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在暂时无法扩大经营规模的前提下,为了减轻税负,企业 可实现由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转化。但是,必须考虑由此而来的会计成本。如 果实现纳税人身份转化而带来的会计成本,高于减轻税负带来的收益,则必须放弃这 种转化,保持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 那末,企业应该如何来进行这种选择判断呢?下面介绍几种方法: (1)增值率判断法。按照计算公式: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售收入×17%-销售收入×17%(1-增值率) =销售收入×17%×增值率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收入×6% 应纳税额无差别平衡点的计算为: 销售收入×17%×增值率=销售收入×6% 增值率=6%÷17%×100%=35.3% 通过计算可以得知,当增值率为35.3%时,二者税负相同;当增值率低于 35.3%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高于一般纳税人;当增值率高于35.3%时,则小规 模纳税人的税负低于一般纳税人。 (2)抵扣进项物资占销售额比重判断法。按照计算公式: 增值率=(销售收入-购进价款)÷销售收入 =1-购进价款÷销售收入 =1-可抵扣的进项物资占销售额的比重 应纳税额无差别点的计算为: 17%×(1-可抵扣的进项物资占销售额的比重)=6% 可抵扣的进项物资占销售额的比重=64.7% 通过计算可以得知,当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物资占销售额的比重为64.7%时,两 种纳税人的税负相同;当可抵扣的进项物资占销售额的比重大于64.7%时,一般纳 税人的税负轻于小规模纳税人;当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物资占销售额的比重小于 64.7%时,则一般纳税人的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 (3)含税销售额与含税购货额的比较法。利用无差别平衡点的计算公式: [销售额÷(1+17%)-含税购货额÷(1+17%)]×17% =含税销售额÷(1+6%)×6% 则:含税购货额=61%×含税销售额 通过计算可以得知,当企业含税购货额为同期销售额的61%时,两种纳税人的税 负相同;当企业含税购货额大于企业同期销售额的61%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轻于小 规模纳税人;企业含税购货额小于同期销售额61%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重于小规模 纳税人。 ●利用购进货物进行税收藏划 企业在购入货物时,可以在供货单位的选择上进行税收筹划。如:对于增值税一 般纳税人来说,只要购进的货物符合质量要求,价格折让能够达到相应的临界点指数, 就应当尽量从附近的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进货,以减少采购费用,节省采购时间,增加 企业的经济效益。 另外,企业购入的货物如果是既用于生产又用于非税和免税项目时,在购入时还 可以利用会计处理进行税收筹划。即尽可能地按生产用料进行增值税会计处理,以便 使进项税额得到全部的抵扣,当将来用于非税、免税项目时,再作进项税额转出的会 计处理。这样,企业可以获取货币资金的时间价值。 ●利用进项税额进行税收筹划 税法规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承担的增值税,按抵扣凭证所注明的增 值税额予以扣除。为此,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纳税人应尽可能地购买具有增值税专 用发票的货物,主动向对方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了保证抵扣工作顺利地进行,纳 税人应当特别注意:保管好购进货物、应税劳务及委托加工货物所取得的扣税凭证; 购进免税农业产品的购货发票或收购凭证,一定是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购进货物、应 税劳务或委托加工货物的扣税凭证上,要注明进项税额和有关事宜;进口货物一定要 向海关收取增值税完税凭证,并注明增值税额。 ●利用销项税额进行税收筹划 由于销项税额是在价外向纳税人收取,为此,利用其进行税收筹划的关键是销售 额。筹划策略有:利用特殊的结算方式拖延销售收入人账时间,推迟缴纳税款;将包 装物单独处理,不计入销售收入;将销售回扣冲减销售收入;价外补贴不入账;以物 易物;采用本企业继续加工的方式,避免对外销售;以福利和纪念品私分,或低价出 售;将发生销货退回和折让而退还给供货方的增值额,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等等。 ●利用混合销售行为进行税收筹划 税法规定,如果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则视 为混合销售行为。对此的处理规定是: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 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 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发生混合销售行为时,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其他 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只征收营业税。 也就是说,发生混合销售行为的企业或企业性单位同时兼营非应税劳务,其年非应税 劳务销售额超过年总销售额的50%,则该混合销售行为不缴纳增值税,只需缴纳营业 税;如果其年非应税劳务销售额小于总销售额,则需缴纳增值税,利用税法的上述规 定,对从事兼营业务又发生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企业来说,如果当年混合销售行为较 多、金额较大时,可以通过增加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使之超过年总销售额的50%,就 可以达到不纳增值税的目的。 增值税的筹划还有许多方法,如利用减免税政策筹划、利用汇率选择筹划等,纳 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出选择。 二、营业税税收筹划 ●利用兼营进行税收筹划 税法规定,不同的税目适用不同的税率。未按税目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 税率。为了达到节税的目的,对兼营不同税目的,一定要分别核算营业税额。如:既 经营餐饮又经营娱乐的餐厅,应区分餐饮和娱乐分别核算营业税,否则,就将按照娱 乐业的最高税率20%计征。另外,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也要分别核算营业额, 否则,将一并征收增值税,对企业不利。 ●利用混合销售进行税收筹划 详见增值税税收筹划部分的“利用混合销售进行税收筹划”。 此外,还可以利用充分利用营业税的减免税政策来合理地节税。 三、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利用纳税年度进行税收筹划 纳税年度一般与会汁年度是一致的,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但税法规定 了一些例外的情况:①企业依照税法规定的纳税年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有困难的,可 以提出申请,包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后,以本企业满12个月的会计年度为纳税年度;②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 比是12个月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为纳税年度:③企业清算时,以清算期为一个纳税年 度。纳税人利用上述规定,对一项大宗交易处在两个纳税年度交叉时,可以根据权责 发生制的会计处理原则,适当推迟交易日,使其发牛在下一会计年度,从而推迟缴税。 ●利用折旧年限进行税收策划 折旧年限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由于使用年限是一个预计的经验数据,包 含和许多人为的因素,从而为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缩短折旧年限可以加速折旧费用 的收回,使后期折旧费用前移,前期利润后移,无形中增加了一笔无息贷款。 ●利用折旧方法进行税收筹划 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来的折旧额不同,分摊到各期上的固定资产成本也是 不一样,从而使企业的应纳税额存在差异。从应纳税额的现值来看,运用双倍余额递 减法计提的折旧最少,年限总和法次之,直线法最多。原因在于: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限总和法在最初的几年提取了较多的折旧,冲减了税基,使应纳税额减少,相当于 使企业在最初的年份就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而产量法是根据年产量来计提折旧,在 最初始的几年一般产量都较高,分摊的折旧也较多,侵蚀了初始几年的税基。因而, 产量法较之直线法的节税效果更显著。所以,在比例税率的条件下,加速折旧有利于 节税;而在累进税率的条件下,由于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 作出分析决策。 ●利用坏账损失处理进行税收筹划 税法允许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在应纳税 所得额中扣除。对于未建立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如果发生坏账损失,经主管税务机 关核定后,按当期实际发生数扣除。在会计上,坏账损失的财务处理方法主要有直接 转销法和备抵法。备抵法可以增加当期的扣除项目,从而降低了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即使两种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相同,由于备抵法滞后纳税,无形中等于增加了企业的 流动资金。 ●利用投资核算方法进行税收筹划 长期投资在会计核算上有成本法和权益法。对于被投资企业来说,如果其处于低 所得税绿地区,则可利用核算方法来进行税收筹划。采用成本法可以将应由被投资企 业支付的投资收益,长期滞留在被投资企业作为资本积累,也可挪作他用,避免这部 分投资收益应补交的企业所得税。但会计制度同时规定,企业在取得股份以后,其账 务处理方法要根据投资者的投资占被投资企业的比例决定。也就是说,当企业投资额 占投资股份的25%以上时,就必须补交企业所得税。 ●利用存货计价方法进行税收筹划 按照“销货成本=期初存货+本期存货-期末存货”的计算公式可知,期末存货 金额越大,销货成本便越小,销售毛利就随之越大,应纳税额及税负也增加;反之, 期末存货金额越小,销货成本便越大,销售毛利就随之减少,应纳税额及税负也减轻。 而不同的计价方法对当期的销货成本有不同的影响,从而进一步影响到当期的应纳税 额。主要表现为:①期末存货计价低,当期的利润可能因此相应减少;②期末存货计 价高,当期的利润可能因此相应增加;③期初存货计价低,当期的利润可能因此相应 增加;④期初存货计价高,当期的利润可能因此相应减少。所以,在物价上升的情况 下,采用后进先出法耗用的原材料成本较高,使当期利润减少,可以少缴所得税;如 果原材料价格的变化趋势与之相反,则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如果价格较为平稳,涨 幅不大,则应选用加权平均法;如果价格涨幅较大时,宜采用移动平均法。 ●利用亏损弥补进行税收藏划 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 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超过五年。企业应 当充分利用这一政策,享受企业应享受的权利。对于本年度收益额大于前五年亏损额 时,就其差额缴税;本年度收益额定小于前五年亏损额时,所剩余额留于下年度抵扣; 如当年度发生亏损,则当年度不缴纳所得税,前四年亏损的累计额加上当年亏损额留 给下年度抵扣。但要切记遵章守法,否则将受到应有的处罚。 ●利用预缴税金进行税收筹 企业所得税采取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方式征收。税法规定,纳 税人应当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 所得额的1/12或1/4,或者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所得税。并且 企业在预缴中少缴税款不作偷税处理。要使企业既不违反税收法规义能减轻税收负担, 就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最佳的预缴方案。如:企业预计效益好于上一年度, 则可选样按上一年度应纳税额的一定比例预缴;反之,则应按实际预缴。 ●利用源泉扣缴预提税进行税收筹划 所谓源泉扣缴,是指外国企业在中困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 所但与该机构场所没有联系,从中国境内企业取得的应税所得应由支付人扣缴。这种 所的税又称预提税,按收入的20%缴纳。企业对此税收筹划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1)将一般所得税转变为预提税。主要办法是不在境内设立机构,或虽设立机构 场所,但避免将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与上述机构场所发生联系。 (2)将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含在转让设备的价款之中,利用转 让设备的时机,一方面提高设备价款;另一方面,少要或不要上述属于预提税范畴的 收入。 ●利用外币业务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就要涉及到采用记账本位币以外的其他货币进行收付、往 来核算和计价。由此而来的是汇率的选择和汇兑损益的处理。汇兑损益在会计上有两 种处理方法:一种是进行资本化处理,把其作为成本计入相关的资本账户;另一种是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资本化也罢,直接计如当期损益也罢,最终都将作为费用在税前 扣除、必将影响到企业所得税。从税收筹划的角度分析,汇兑损益是净汇兑收益,则 选择资本化为好;若汇兑损益是净汇兑损失,则直接计入企业当期损益为好;这里的 关键是选取适当的记账汇率,以便使核算出来的净汇兑损失最大化或净汇兑收益最小 化。在外币持续升值的时候,若本期销售发生的外币债权大于本期购买的外币债务, 应选取当日汇率,而在汇率持续下跌的时候,则选取当月初的汇率;若本期销售发生 的外币债权小于本期购买的外币债务,在汇率持续升值的时候,选择当月初的汇率, 在汇率持续下跌是,选取当日汇率。 同样,企业所得税也要利用好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四、消费税税收筹划 ●利用计税依据进行税收筹划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销售额。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注意:(1)对自产自消 的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按同类消费品中偏低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价格。即:计税价格 =(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销售额按受托方同 类消费品的价格确定。委托方可以与受托方协商确定价格,以获取节税的机会。如果 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计税价格确定。即: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 ÷(1-消费税税率)。其中材料成本、加工费是税收筹划的重点。委托方可与受托方 协商,压缩材料成本和加工费。(3)进口应税消费品时,按计税价格确定。即:计税 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其中关税额完税价格是税收筹划 的重点。纳税人应尽可能降低抵岸价格和关税完税价格,并获取海关的认可。 ●利用纳税期限进行税收筹划 消费税按照税额的大小,纳税期限由税务机关分别规定为1日、3日、5日、10日 和1个月。不能按固定期限纳税的,也可以按次缴纳。进口的应税消费品,自海关填 发税款缴款凭证次日起7天内缴税。消费税的纳税人一般可以在纳税期限内尽可能地 推迟纳税,能欠税挂账的,要尽可能地欠税挂账。 ●利用纳税环节进行税收筹划 消费品的应纳税环节包括生产和消费过程。利用纳税环节进行税收筹划,就是要 尽可能地推迟纳税。即:①在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时,采取“以物换物”的方式,或 选择某种对企业有利的结算方式,到达推迟纳税的目的;②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 采取与受托方联营的方式,达到节省消费税的目的;③对关联企业中的生产、委托加 工、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可以较低的销售价格卖给其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这样既使 独立的销售部门只纳增值税,不纳消费税额,又降低了关联企业的销售额,减少了整 体的消费税,并且增值税税负也不改变。 ●利用委托加工进行税收筹划 作为价内税的消费品,由于委托加工与自行加工的税基不同,在通常情况下,委 托方都要以高于成本的价格出售,以求盈利。无论委托加工费是大于或小于自行加工 成本,只要出售的价格高于应计税价格,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的税付就会低于自行 加工的税负。对于委托方来说,其售价高于委托加工消费品计税价格的部分实际上并 未纳税。同时,作为价内税的消费税还会进一步影响到所得税,关系到企业税后的所 有者权益。因此,纳税人一定要利用好应税消费品的加工方式,尤其是在关联方交易 中,要尽可能压低委托加工的成本,以求使税负最低。 ●利用包装物进行税收筹划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的应税消费品,无论其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无论其会计上如 何处理,只要包装物连同产品销售,均应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企业利用包装物进 行税收筹划,关键是在包装物是否作价随产品销售上做文章。要尽可能使包装物不作 价,而是采取收“押金”的方式,使“押金”不并入销售额。 ●利用外币结算进行税收筹划 税法规定的以外币结算的销售,既可以采用当大国家外汇牌价,也可以采用月初 国家的外汇牌价。一般来说,外汇市场的波动愈大,就应当选择汇率较低的人民币汇 率,以达到节税。 ●利用兼营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在兼营多种应税消费品时,能分开核算的,一定要分别核算每一种应税消费 品。因为税法规定未分别核算销售额和销售量的,或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 套消费品销售的,应从高适用税率。分开核算可以减轻税负。 五、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 ●对工资、薪金所得进行税收筹划 我国对工资、薪金所得实行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税率是45%,最低税率是 5%。这种渐进课税额为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对工资、薪金的税收筹划可从以下方 面入手: (1)由所服务效力的企业为员工免费或以收取部分租金的形式提供住所。这是个 人所得税节税的有效途径。住宿费用支出占个人消费的比重是很大的,工薪族一般要 攒上几十年甚至一辈子才能买上一套住房;即使是实行住房货币化后,工资、薪金中 包含了一部分房费和房租补贴,但要实现买房计划还需通过银行按揭。并且将住房补 贴等计入工资总额,超过800元的起征点就要纳税。为此,若在工作期内由企业提供 住房或租房给员工,将员工的工资、薪金作适当的调减,可以是企业的负担不变,而 个人所得税降低。 (2)企业提供休假旅游津贴。员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法定休假,企业要照付工资。 如果将这部分工资、薪金作为员工的休假旅游津贴,对员工来说,虽然收入减少了, 但是消费档次上去了,个人所得税可能还会减少;而对企业来说支出并没有增加,还 会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是一个双赢的策略。 (3)为员工提供福利设施。企业向员工提供的各种福利设施,只要不变现,就不 必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企业对职工的加薪可以通过提高福利待遇来实现,避免了 上税。 此外,工资、薪金所得的税收筹划途径还有很多,如:企业免费力员工提供午餐、 为员工买医疗保险、转售股票认购权、为员工子女提供奖学金、实行采暖费补贴等。 这对员工来说,是在保证消费水平提高的前提下,降低了所得额,达到了节税的目的; 而对企业来说,是在遵守财经纪律的前提下,合理地选择了员工收入的支付方式,帮 助员工提高消费水平。 ●对劳动报酬进行税收筹划 现行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按次或月计算,采取合并综合收入、三级累进税率计税。 对此,劳务报酬的税收筹划可以从两方面进行:(1)合理安排纳税年度内每月劳务费 的实际支付数量,利用分次纳税,达到节税的目的。(2)采取由被服务对象提供一定 的服务。如:伙食、交通的服务,扩大其费用开支,降低劳务报酬额,换取税负的降 低。 ●股票、利息、红利的税收筹划 按照税法规定,个人以购买股票、债券等方式向企业、公司进行投资,所获股息、 利息和红利等收益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为了鼓励企业和个人进行投资和再投 资,国家有规定不对企业公司的留存未分配收益课征所得税。个人的投资若想不纳税, 可以把投资留在企业公司的帐面上作为再投资。而企业公司应将其记入个人账上。这 样,既避免了缴纳个人所得税,又保证了个人收入财产的增值。 ●稿酬所得的税收筹划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稿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其应纳税额为:每次稿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除 20%的费用。由于稿酬不同于一般的劳务报酬,因此,其税收筹划的方法也较多。主 要有: (1)费用转移法。即作者事先于出版社、社会团体签定写作合同,由出版社等为 其提供前期收集资料费用、社会实践活动费用等,待作品完工后,将版权卖给出版社 并取得稿费和版权收入。此方法在计算所得税时仍执行20%的定额扣除费用率,但实 际费用支付率低于20%甚至为零,这样对于纳税人来说,就可以达到节税的作用。 (2)收入后移法。即将稿费收入按照印刷次数分次支付,多次取得费用扣除。 (3)降低收入总额法。即在稿酬标准和支付办法不变的情况下,采取分册发行的 办法,降低每一册稿费的金额,使之享受最低税率。 (4)利用合著节税法。在写作时寻找合作伙伴,以便于最终的稿酬分配享受最低 税率,并可按人数享受费用扣除,使费用扣除超过20%的定额。 ●承包、承租经营的税收筹划 对于承包、承租经营的纳税人,各月取得的收入是不同的,由此而来的个人所得 税也不均衡。在收入较高的月份被课以较高的税率,而在收入较低的月份又享受不到 优惠政策,如费用扣除、低税率征收等。对此,税收筹划应通过推迟或提前取得收入、 改变收入支付方式等途径,使应税收入尽可能在各月保持均衡。 ●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筹划 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筹划就是要合理扩大成本费用开支。主要做法有:尽可能把一 些私人费用转化成费用开支、使用家庭成员或零时工增加工资等费用开支。 ●利用捐赠进行税收筹划 捐赠就是将个人资产无偿地出让所有权或名义所有权。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缴纳 个人所得税时,允许在综合个人所得中扣除一部分。这样,捐赠实际上就等于在减少 税收。 六、关税的税收筹划 ●利用税率进行税收筹划 进口关税有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之分。对于原产地是世贸组织成员的国家或的进 口货物,实行优惠税率;对于原产于未与我国签定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 货物,实行普通税率。为此,在同等条件下,纳税人应选择从世贸组织成员国进口产 品。 ●利用完税价格进行税收筹划 关税的完税价格就是关税的税基。在同一税率下,完税价格越高,税负越重;完 税额价格越低,税负越轻。为此,利用完税价格进行税收筹划大有文章可作。在两个 不同的征管国家之间,由于进口货物是以海关审定的正常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 作为完税价格(包括:货价,到达入境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 务费等),所以,税收筹划就是要选择同类产品中成交价格低、运输及杂费相对较小 的货物进口,在进货时报高价,加大成本。而在出口货物时,要尽量选择所得税率低 的国家,销货时报低价,少列收入。 七、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 ●利用起征点进行税收筹划 税法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税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免征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在建造普通标准住宅时,一定要分析比较是充分享受起征点 的优惠收益大?还是放弃起征点的优惠而增加的税负大?以此作出自己的明智抉择。 ●利用扣除项目进行税收筹划 利用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进行税收筹划主要有两种方式: (1)利用利息及相关费用的扣除进行税收筹划。国家制度对房地产开发中的利息 支出有两种列支方法:一是在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的利息范围内据实扣除,同时对 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以下简 称“合计数”)的5%寄宿扣除;二是对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寄宿分摊利息支出或不 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按上述“合计数”的10%计算扣除包括利息在内的全部费用 支出。以上两种方法计算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必然存在差异,因为第一种方法中的 允许“据实扣除”的利息和第二种方法中“合计数”的5%(包括利息费用增加的部分) 不一定相等。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比较二者的高低,选择扣除利息较高的那种方法。 如果允许“据实扣除”的利息费用较高,应选择第一种方法单独计算利息支出;否则, 应选择按“合计数”的10%扣除全部费用。 (2)利息加计扣除的税收筹划。政策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可按“合计数” 的20%加计扣除项目,其他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不能作此项扣除。一个非房地 产开发企业要想进入房地产业时,应该重新设立一个独立核算、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 和交易的关联企业,以享受加计扣除的政策,并在以后的纳税年度还可以利用关联企 业实现其他税收筹划。 ●利用税率进行税收筹划 土地增值税政策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如果增值额没有超过扣除 项目的20%,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既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又进行其他房地产开 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不分别核算增值额或不能准确核算增值额的,不享受免税 优惠。这样,对于既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又进行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分开核算税负与不 分开核算税负肯定会有差异。对于分开核算来说,如果能把普通标准住宅的增值额控 制在扣除项目金额的20%以内,就可以免缴土地增值税;如果其增值额超过20%,就 要进一步进行税收筹划,或通过降价适当减少销售收入,将普通住宅的增值率控制在 20%以内,或进一步提高商品房的质量,增加房地产开发成本、开发费用等可扣除项 目金额。需要指出的是,税法对可扣除项目金额是有比例限制的。 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同样也有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一项。 [企业登体税收筹划] 一、企业投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性质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设立过程中,其性质对企业未来的企业税负影响重大。①中外合作企业组 织形式的选择时,由于其组织形式有具有法人资格的紧密型合作企业和不具有法人资 格的松散型合营实体之分,对于紧密型合作经营企业,税收政策规定按照外商投资企 业办理,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松散型的合作经营企业,由于双方 独立核算,国家只对合作的外方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中方仍要按照中资企业的政策执 行。为此,在设立时一定要充分考虑这些。②在私营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选择时,要 从税率上加以考虑。个体工商户适用五级累进税率;私营企业年盈利在3万元以下的。 适用五级累进税率,年盈利在3—10万元的,适用27%的税率,年盈利在10万元以上 的,适用33%的税率。可见,个体工商户的税负轻于私营企业。③在有限责任公司与 股份有限公司的选择上,由于股份制企业享有税法规定的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并 且股东个人所获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作为个人所得,不计征个人所得税,所以,股 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形式的最佳选择。 ●企业从属机构的税收筹划 企业进行跨国、跨地区投资时,其从属机构的设立有常设机构、分公司和子公司 之分,并且各自的税负也不同。①从静态方面进行分析,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 在税收上应独立核算,单独纳税;而分公司和常设机构都不是独立法人,可与总公司 合并纳税,在总公司与分公司或常设机构任何一方发生亏损时,都可以实现盈亏互抵, 减轻税负。同时,子公司在异国、异地以独立法人身份出现,可以享受到免税期、低 税率等各种优惠政策,但其设立的手续相对复杂,开办费用也很多。因此,纳税人应 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策。②从动态方面分析,企业可以根据不同的时期,设置不同的 从属机构。在生产经营的初期,出现亏损的概率极大,可设立分公司或常设机构,用 其生产经营的亏损冲减总公司的利润,待生产经营正常产生盈利以后,再改设为子公 司,以充分利用国家对新办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这时应当考虑的一个问题是子公司 是在盈利后立即改设,还是等到经营利润足够大时再改设。因为在刚刚盈利时就改设, 可以最快地享受优惠政策而少缴税,这对于资金短缺的企业来说往往是非常有意义的。 但如果等到企业经营有一定规模之后,获利能力足够大时再改设,则可以最大限度地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使实际享受的优惠随着利润的增加而增长。然而,每一个项目、 产品都有一个寿命周期。如果在产品已经进入衰退期时改设,其应享受的优惠在逐渐 减少,并且国家的政策也在经常发生变化,其后期的税收收益的面临严峻的挑战。为 此,企业必须在生产经营的初期就投入大量的广告费、科研费等,使总公司的利润减 少,一旦子公司成立后,将最大的盈利留给子公司。 ●投资方向的税收筹划 为了优化产业结构,国家制定了一些行业性的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在设立企业 时,应充分研究诸如高新技术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等从事技术 服务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兴办第三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等,利用好政策为自己所服 务。 ●注册地点的税收筹划 出于改革和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国家对不同的地区实行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 如对沿海开放城市的税收优惠、对经济开发区的税收优惠、对西部开发的税收优惠等。 这种区域性的税收优惠差异,给投资者提供了极好的筹划机会。 ●投资方式的税收筹划 投资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一般是指通过购买经营资产、兴办企业 等,直接掌握和控制企业的实有权,从而获得收益;间接投资是指通过对股票、债券 等金融资产的投资来获取收益。直接投资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既有税制方面的因素, 还有收购亏损企业或新创办企业的选择问题;既要考虑投资的回收期,又要充分运用 好税收优惠政策。间接投资除了分析投资风险和收益外,必须按照税法规定来权衡利 弊,作出决策。 另外,合理有效的投资结构对企业税负及税后利润的影响至关重要。所以,在进 行税收筹划时,还要考虑税基的综合比例、税率的总体水平和纳税成本的高低,合理 筹划应税收益来源的构成。 二、企业经营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经营方式的税收筹划 现代企业的经营方式多种多样,依据经营活动的地域分为国内经营和跨国经营; 依据管理方式分为自营、联营、代理经营等;依据经营时间的长短分为短期经营和长 期经营,等等。一般来说,企业的经营方式依赖于投资方式,其经营方式的税收筹划 可归结为相关的投资筹划,详见投资税收筹划。但在投资方式既定的情况下,企业采 购、销售对象的选择,产量的控制等,就属于经营方式的税收筹划。 ●资金筹集方式的税收筹划 一般地讲,资金的筹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①通过自己的经营活动不断增 加盈利,积累和扩大自己的投资规模;②向金融机构贷款投资;③企业之间或有联系 的经济组织之间相互拆借、融资;④向社会发行债券、股票等自筹资金;⑤结算中形 成的临时资金;⑥吸收外来投资。各种筹资方式为企业减轻税负提供了可能:内部白 我积累是企业实力的表现,从税负角度看,企业必须承担相应的税负;向金融机构贷 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减轻税负的有效途径,因为其通过利润分配要归还利息,使实 际税负比支付的利息少得多,故此方式优于企业的自我积累;结算中形成的资金及企 业之间的相互拆借两种筹资方式,从税负角度看,要次于企业自筹资金,但好于内部 积累和银行贷款,因为其都要分摊投资带来的利润,抵消纳税额。总之,企业筹资涉 及的单位和人员越多,对合理节税越有利。 另外,在筹资方案的税收筹划中,还要特别注意对资本结构进行选择,最佳的资 本结构同样有利于节税。 ●转让定价的税收筹划 转让定价主要是对关联企业而言,是关联企业内部偏离市场标准价格的内部交易 定价。为减轻关联企业的整体税负,关联企业一般有以下做法:①对货物和劳务的转 让定价。即企业利用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等贸易往来和劳务往来, 通过采取“高进低出”或“低进高出”等内部作价办法,将收入尽可能转移到低税负 企业,而把费用尽可能转移到高税负企业,以减轻总体税负。②有型资产的转让定价。 即精心设计内部租赁价格一租金,利用关联企业之间有型资产的租赁业务来规避税负。 ③无形资产的转让定价。即充分利用无形资产转让没有统一市场价格做参照的特点, 巧妙安排以减轻税负。④资金的转让定价。关联企业之间可以通过内部银行融通资金, 即由总公司对分(子)公司进行贷款。总公司可对税率高的分(子)公司实行高息贷款, 而对税率低的分(子)公司实行低息贷款,使税负从高税率的公司向低税率的公司转移, 减轻整体税负。⑤管理费用的转让定价。集团公司一般以一定的标准向下属公司分摊 管理费用。出于减轻总体税负的目的,往往对高税负的子公司加重费用分配权数,相 应减轻低税负子公司的费用分配比例,以此转移利润。 此外,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税收筹划还有汇率的税收筹划、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税 收筹划等,每一个企业的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应依据具体情况来进行税收筹划。 三、企业财务核算中的税收筹划 ●利用存货计价方法进行税收筹划 会计惯例中常见的存货计价方法有: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先进先出法、后 进先出法。在不同的税制下,不同的计价方法对企业的纳税有不同的影响。在实行累 进税率的条件下,采用移动平均法对企业税收筹划是最佳的选择,其次是先进先出法、 后进先出法。而在实行统“税率的现实生活中,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后进先出 法能在税收方面给企业带来利益;相反,在物价持续下跌的情况下,采用先进先出法 可以使当期的存货与成本价格相接近,减少当期的纳税额。 ●利用成本费用进行税收筹划 成本费用税收筹划必须在国家规定的产品成本范围内进行。也就是说,企业可以 灵活地运用成本开支范围,有选择地运用扩大产品成本的办法,以达到获取税收利益 的目的。 成本费用分摊的方法很多,有平均分摊法、实际分摊法等,采用每一种方法分摊 成本费用,对企业利润和纳税的冲减程度是不同的。成本费用税收筹划,就是寻求实 现最小的利润支付、实现最大的成本费用摊入结合点。实践经验表明,在实行超额累 进税率的条件下,采用不规则费用摊销法会造成成本中费用时高时低,进而使企业获 利也时高时低,并且利润低时的纳税额难以抵消利润高时的纳税额。为此,最佳的节 税方法是采用费用平均摊销法。 ●利用资金时间价值进行税收筹划 资金的时间价值对企业理财业绩、税负水平具有重要的影响。在不违反国家政策、 法律的前提下,企业可以通过尽可能延缓现金的支付时间、速度,提高现金流量的速 度和收现比重,控制即期现金支付的比重,以获取应有的税付利息。 ●利用折旧方法进行税收筹划 不同的折旧方法同样对纳税也有不同的影响。在采用累进税率的条件下,采用平 均年限法可以避免利润的忽高忽低,使企业减轻税负;但在实行统一比例税率的条件 下,采用加速折旧法虽然使纳税人在早期减少应税收益,在后期应缴纳较多税款,但 由于纳税时间的推迟,无形中使纳税人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利用利用纳税期限进行税收筹划 有时,会计制度与税法在入账时间和计税期上存在差异。按照税法规定,此时应 以税法规定为主。纳税人也可利用这一条进行税收筹划。即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选择 有关纳税期,达到递延税款的目的。 ●利用销售活动进行税收筹划 利用销售活动进行税收筹划主要有以下做法:(1)利用地区性的税负差别,在税 负较低的地区设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通过转让定价的方法,进行节税活动。(2)利 用增值税购进扣税法延缓纳税。(3)利用结算方式的选择权,采取对不能即使收回货 款的,以赊销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避免垫支税款;发货后一时难以回笼的货款,作为 委托代销商品处理,待收到货款再开具发票纳税,并尽可能采取支票、本票和汇兑结 算方式销售。 ●利用财务成果分配进行税收筹划 在企业财务成果分配过场中,税收筹划主要有如下方法:(1)利用税法上的优惠 政策,推迟开始获利年度,延长申报经营期。(2)利用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如:兼并账面亏损企业,实行以盈补欠;或利用税法允许的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的选 择权,多列税前扣除项目和扣除金额以造成企业继续亏损,用足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 (3)保留在低税地区投资的利润不予分配,继续转化为投资资本,以减轻投资者的税 收负担。(4)利用投资推税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利用企业清算进行税收筹划 (1)对资本公积项目进行税收筹划。现行国家制度规定,除企业法定财产重估增 值和接受捐赠的财产价值外,资本公积中的其他项目允许从清算所得中扣除。对重估 增值和接受捐赠发生时计入资本公积,清算时并入所得予以课税,相当于增值部分延 期纳税。并且,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创造条件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增值的财 产价值作为折旧计提基数,可以多提折旧、抵减税金。 (2)改变企业解散日期。改变清算日期,将本应属于清算期间的费用计入亏损, 以此影响应纳税额。 ●利用技术改造进行税收筹划 利用技术改造进行税收筹划,主要是合理地选择企业技术改造的时间。因为选择 不同的技术改造时间对企业纳税有影响。技术改造时间选择在哪一年?可以通过计算 企业不同年限的利润增长率、纳税增长率、税负增长率来决定。利润增长最快、税负 增长最慢的年份,即为进行技术改造的最佳年份。 [国外税收筹划方法简介] ●适时税收筹划法 适时税收筹划法,就是适当地把收益和费用的结算日期提前或滞后数日,以达到 节税的目的。实际上,这种税收筹划并没有减少税款的支出,而是利用了货币的时间 价值,相应地增加或减少了利息收入和支出。 ●优劣比较税收筹划法 采用这种方法需要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比较选择。通常有: (1)存货计价方法的合理选择。即在通货膨胀时期宜采用后进先出法,而在经济 比较稳定的时期宜采用加权平均法,这样可以有效地减少税金支出。 (2)有效控制生产附加费用。国外的税法规定,生产加工后进行的检查、核对、 整理、归类费用;从生产场所转移到销售场所所发生的货运及包装费用;特定的保管 费用三项达不到生产成本3%的,不计入购置成本。另外,采购原材料时发生的少量 间接附加费用也不列入购置成本。为此,企业一方面尽可能减少这些费用支出,另一 方面按产品的品种、型号等合理地分摊费用,力图使每一个产品上分摊的生产附加费 用控制在3%以内,实现有效的节税。 (3)选择低价法进行评价。即对期末库存资产按种类、型号进行分类,对每类库 存资产从市价中选择一个最低的,作为库存资产的评价值,以减少税款。该种方法被 许多国外税法认可。 (4)将成本差异控制在总生产成本的一定比例内。国外的一些税法规定,成本差 异不超过生产总成本的一定比例,可以不进行税务上的成本差异调整。因此,企业一 般在成本分摊时,先确定一个不超过总生产费用一定比例的预定价格;或在确定成本 差异时,尽可能将调整单位细化到一定时间的各生产车间、各产品上,使最终达到控 制成本差异的目的。 ●购销折扣税收筹划法 该方法常见的做法:(1)购货折扣从购货额中扣除,以减低库存资产的评价值; (2)将期末的销售折扣作为未付款处理,拖延申报期限;(3)将销售折扣作为保证金存 起来,并向客户支付响应的利息,使客户得到实际利益,而企业也可享受到节税的好 处。 ●资产折旧税收策划法 该方法常见的做法:对发展速度快、投资规模巨大的机械设备,采取提前折旧政 策,缩短使用寿命周期;对年度中前期购入的资产多余后半期时,按月计提折旧,如 果是年度后半期购置的资产数量大时,采用简单的“二分之一”折旧法(按年度资产 折旧额的1/2);允许固定资产“有型淘汰”,并将其资产报废费用计入费用;在企 业利润多时,为了增大费用开支,积极进行设备投资。 ●费用安排税收筹划法 该方法是指通过费用的摊销来调节成本和利润,或通过费用转移达到避免特殊征 税。主要应用在招待费、交际费等方面。为了抑制日益增多的交际费、招待费等,同 时达到减免税的目的,一些企业将此类费用按经营业绩,以薪金的形式按月包干给员 工;或将此类费用直接计入制造成本;或计入会议经费支出等。 ●分散所得税收筹划法 该方法是西方国家最普遍的一种税收筹划方法。主要是通过设立子公司,将税负 较高的所得分散支出,转移到免税或低税的公司支付;给雇员家庭成员支付工资、购 买免税的国债支付给员工,达到员工节约个人所得税的目的;通过联营等方式,将免 税或减税企业作为自己的合作伙伴,以此分散所得。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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