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与反避税实务全书:其他税种逃税审查方法——固定资产投资,逃避投资方向调节税的审查方法
录入时间:2001-12-06
【中华财税网北京12/06/2001信息】 一、舞弊手段
偷漏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手段有多种,有的通过混淆征免界限偷税,如以
建职工宿舍为名实建招待所偷税,将临时设施改为职工宿舍偷税,从建科研楼为名实
建生产车间偷税,以盖简易棚为名实盖职工宿舍偷税;有的通过隐匿工程造价偷税;
还有的将附属设备不计入工程总造价漏税以及漏记工程造价少交税等等。如某国营企
业以建科研楼为名,实建生产车间3000平方米,工程造价为1000万元,偷漏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100万元。
二、审查方法
对此避税问题,主要采用审阅法、核对法和核实法等技术方法。审查时,首先审
阅在建工程及有关凭证,看其应交纳的税款是否按规定交纳。经核对发现,该厂计划
建一栋生产车间,但因国家压缩基建支出而未被批准,该厂就采用巧立名目的手法,
以建科研楼为名而实建生产车间,当年12月份竣工并支付使用,工程建筑面积为3
000平方米,工程实际造价1000万元。由于该工程项目是按科研楼编制的竣工
决算,其税率为零,故少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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