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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与反避税实务全书:所得税的逃税审查方法——高转完工产品的审查方法

录入时间:2001-12-05

  【中华财税网北京12/05/2001信息】 一、舞弊手段 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全部生产费用,既包括完工产品成本,也包括在产品 成本,一般企业应于月末将其汇集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中的总成本,选择适合 企业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的成本计算方法,在完工产品和在产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在总成本一定的条件下,期末在产品成本保留得多与少,直接影响完工产品成本的高 低,从而影响销售成本的高低,影响企业计税利润的多少。工业企业完工产品成本计 算公式如下: 完工产品总成本=初期在产品成本+本期发生的生产费用-期末在产品成本 公式中的期末在产品成本,一般要经过盘点后按一定的成本计算方法计算求得。 由于产品成本计算方法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一般不十分熟悉会计核算的人很难从 中发现问题。因此一些企业利用这一点,在期末产品的计算上玩弄技七巧,少留期末 在产品成本,多转完工产品成本,以隐蔽的方式截留利润,减少应交所得税。 二、审查方法 对此避税问题,主要采用审阅法、核实法和复核法进行审查。检查人员首先应审 阅企业产品成本等明细帐,以掌握其所采用的成本计算方法,然后核实在产品盘点数 量,据以复算企业应交税金。即按照被查单位所选用的成本计算方法,依据在产品数 量盘存表、定额成本资料及基本生产成本明细帐的有关数据,复核验算期末应保留在 产品成本和应结转的完工产品成本,然后以核实的期末在产品应保留的在产品成本数, 减去企业帐面上在产品成本的保留数,按企业多转完工产品成本的数额调减产成品帐 户,以保证产成品销售成本的正确计算。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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