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与反避税实务全书:避税与反避税基础理论概论——反避税管理的基本内容
录入时间:2001-12-03
【中华财税网北京12/03/2001信息】 反避税又可广义地理解为避税管理,就避
税管理内容而言,可分为狭义和广义避税管理。广义避税管理,包括财务管理、纳税
检查、审议以及发票管理。本节就狭义避税管理的主要内容而言。
一、纳税设计上的反避税措施,目的是追求税负的“纵尚适度”和“横向公平”
纵向适度对税务当局来说是取之有度,否则其后果不是避税、逃税和抗税,就是
干脆不进行经济活动。这实际上是税收和效率关系问题。加强这方面管理,发挥税收
促进生产的作用,也可以缓和避税行为。横向公平要求税种设计,一方面注意税的统
一性,另一方面要注意区别对待,加强税收调节,将竞争的起跑线拉平。统一性和差
异性两者相辅相成。统一性是指同等情况交纳同样税收,承担同样税负,体现在税前
人人平等,差别性也是同一性的另一种表现,即不在同一起跑线的纳税人,占天时、
地利等客观因素的纳税人应接受税收调节,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横向公平也可以
缓和避税行为。总的来说通过税收制度中设计和科学的税率、纳税环节、起征点、附
加、加成、减免以及纳税期可促进税负公平、缓解避税问题,是反避税的措施之一,
是避税管理的核心内容。
二、加强税收的调查,制定科学、严格的税法,堵塞税法漏洞
明确的纳税人,具体的课税对象和税目,刚性的税率是反避税的基础。反之,过
多的减免规定,不当的纳税环节,过高的起征点,不稳定的税源,繁杂不便的征税方
法都是引发避税逃税的“土壤”和“温床”。为此首先要加强税法出台的前期调查工
作,为制定有针对性税法作准备;其次,制订税法的过程中要请各方面专家参与,站
在避税的角度研究问题,通过安全研究制订较为严密的税法。不要为了赶税收任务而
制订质量不高的税法。
三、税务人员的管理,提高征管队伍的素质
由于征纳双方在避税反避税利益上的差异,加强征管队伍的管理就显得极为重要。
对纳税人来说避税成功获益是直接的效益,因此避税行为与避税利益直接相关,而对
征税者来说,反避税行为与征税者个人利益不直接相关,甚至没有利益,因此导致征
纳双方动力机制的失衡;加强管理主要就是解决征管人员的动力机制,促使其有效地
参与反避税行为。在压力上和动力上给征税人员提供有效的刺激。
四、情报信息管理,加强反避税技术手段
建立反避税信息库,及时掌握避税常见手法,一方面对克服以后避税有利,也有
利于制定更完善的税法,为此,必须改进反避税技术手段。手术手段管理,包括档案
管理、信息处理技术管理、反避税经济侦探管理、抽样调查管理、情报网等。
五、反避税宣传管理
通过反避税宣传对心理和社会风气施加正面有效的影响。在税务当局自身保持廉
政的前提下,加强纳义务的宣传,对从众心理施加影响。所谓从众心理是指一般人都
有一种从众行为,即通常所说的“随大流”,这种行为能产生两种效应,一种是:负
面效应,即随着大量逃税避税行为,本来按章纳税守法的公民敢于效仿而出现逃税避
税行为,二是“正面效应”,如果对逃税避税打击有力,从而出现踊跃纳税现象。原
来经常逃税避税的人也可能随之按章纳税。因此反避税宣传离不开处罚管理。
六、征纳双方的处罚管理
对逃税抗税的处罚有明文规定,对合理避税不需要处罚,因此,对处罚问题最关
键之处在于对不合理避税的处罚。这种不合理避税处罚有两层意思,一是指对避税人
的处罚,这种处罚包括迫使避税人避税成本加大,从而放弃,也包括经济上、行政上
的处罚,一般不包括法律处罚,除非已经越过避税界定,进入逃税范畴。二是指对反
避税不合法的处罚。对纳税人的不合理避税的处罚与对征税人反避税不力的处罚应该
同时进行,后者尤为重要。在上文中提到征税者对反避税不够积极,其主要原因是缺
少活力机制,即对征税者来讲反避税行为成效与利益之间缺少有机的联系,因此只有
强化反避税人员压力机制,才能有效地解决反避税活力问题。因为,活力的源泉有两
个:一是压力,二是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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