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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高退税率有利农民增收

录入时间:2006-10-09

  “我国加入WTO后,随着国外农产品大量涌进,农产品价格直线下降,严重挫伤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福建省农科院陈教授表示。
  陈教授认为,要提高我国农产品的价格,唯有从财税政策等方面积极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加大对农产品深加工投资的力度,运用我国在农产品生产加工上的比较优势,进一步普及“公司+基地”、“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使大部分农产品出口企业拥有自己的生产基地,实现标准化生产,并逐步建立起科学、有效的质量监控体系。
  “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通知》,调高部分深加工农产品出口退税率,对于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意义深远。退税率调高激发了国内农产品加工企业出口的意愿,企业对农产品的需求大大增加,目前存在的农产品供大于求的现状将得到根本改善,农产品价格也将随着市场供求关系的改变而不断提高,农民增产不增收的问题相信会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陈教授表示。
  陈教授进一步分析,按供需关系原理,随着国外低价农产品纷纷涌入,目前农产品出现了供大于求的局面。由于技术、机械化、集约化生产方面的比较劣势,我国农产品价格明显偏高。因此,扩大农产品出口,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是新形势下农业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主动参与国际竞争的现实需要,也是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国家从加大税收支持方面入手,推动国内企业加大农产品深加工生产出口力度,拉动对上游农产品的需求,随着需求量的不断增大,价格也自然而然被拉升上来。再通过价格的传导机制,就会给农民增收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按专家分析,我国‘十一五’期间农产品深加工的出口产品要占40%以上,既可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农业增产不增收的现状,又可充分解决农业人口的就业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此次调高部分深加工农产品出口退税率,是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也是从源头上根本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一个实际步骤。”福花肉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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