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地方财政动态信息 > 正文

湖北:以“四个坚持” 督促预算单位完善内控建设

录入时间:2026-07-14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湖北监管局扎实开展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审核工作,督促中央驻鄂预算单位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落实单位内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 

  一、坚持政治引领,夯实内控工作基础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凝聚共识。提高政治站位,扛牢财政部门主责监督责任,在日常监管工作中,通过政策宣讲、座谈交流、警示教育等方式,不断督促预算单位将内控建设融入日常工作,推动预算单位“一把手”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营造全员重视、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将预算单位内控体系建设纳入预算监督闭环管理体系,结合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一体推进。制定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审核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任务分工、审核范围、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三是细化审核标准,统一口径。设计并完善内部控制报告质量审核记录表,梳理审核要点,条目式分解审核指标,统一问题定性标准与佐证材料要求,做到客观评价预算单位内控评价工作和内控报告编报质量。四是开展业务培训,提升能力。组织审核人员开展专项培训,系统学习审核指南、内控规范、报告编报规则等,总结以前年度审核经验和发现情况,进一步优化工作思路,提升审核业务水平。 

  二、坚持精准监管,深挖细查短板弱项 

  一是推进线上全覆盖集中审核。聚焦组织层面内控建设、业务层面内控建设、内部监督三个方面,逐一审核预算单位填报资料,沟通了解预算单位内控工作开展情况,核查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规范性。二是强化重点单位核查。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资金规模大、业务链条长、廉政风险较高、往年问题较多、内控基础薄弱的单位,加大核查力度,予以重点关注,精准识别内控短板弱项,做到普遍审核不漏项、重点核查不松劲,切实提升内控监督整体质效。三是结合日常监督成果提升核查成效。结合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和各类专项核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重点围绕无预算支出、超标准列支、大额现金支付、政府采购异常等风险点,从内控制度层面深入分析问题发生根源,紧盯制度执行、岗位制衡、流程管控等薄弱环节。 

  三、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以改促治 

  一是建立即查即改台账。工作中坚持以查促改,针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薄弱环节,督促预算单位尽快制定整改措施,抓实整改闭环管理。二是跟踪压实整改责任。针对内控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风险评估流于形式等问题,严格风险提示;针对资金支付、合同管理等业务问题,列明问题表现、政策依据和整改要求,要求预算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三是系统梳理内控问题短板。关注预算单位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全面通报并督促规范。以查提质,深入挖掘内部控制在完善单位管理制度、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应用价值。 

  四、坚持系统发力,建立常态长效机制 

  一是推动内控审核与日常监管贯通。将内控建设成效、报告审核结果作为预决算监管、预算执行监控、绩效评价、财会监督检查的重要参考,将内控薄弱单位纳入监督重点,实现以审核促监管、以监督促规范。二是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在开展监督核查的同时,主动宣讲内控政策、解读制度要求,指导预算单位健全组织架构、完善内控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提升财务及内控管理人员专业水平,助力单位内部治理能力提升。三是强化成果转化服务建言献策。系统梳理中央驻鄂预算单位内控建设整体情况、典型问题及监管建议,形成专题分析材料,切实发挥内部控制防范财政资金风险、保障重大政策落地、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