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26-03-18
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广州海关依法查处以四川嘉红医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叶锐为首的犯罪团伙虚开发票案件。经查,2020年至2024年,以叶锐为首的犯罪团伙,控制四川嘉红医药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在没有真实交易情况下,通过自行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协助走私团伙销售高价值的走私牛黄。2025年8月,税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四川嘉红医药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开具的10377份农产品收购发票、39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6份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出认定为虚开,且对增值税作进项转出、企业所得税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合计追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1.92亿元的处理决定。同时,税务部门对涉及下游受票企业开展调查核实或立案检查。目前,相关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后续处理。
稀缺中药材牛黄为何销量快速增长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接到相关部门移交的线索,反映四川嘉红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嘉红医药)、四川川正中药材发展有限公司、四川绿业中药材有限公司、四川尧中中药材有限公司、四川雄星中药材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行为。
税务人员依托税收大数据对5户企业涉税信息进行研判分析,发现该5户企业开具了大量品名为“中草药材*牛黄”的增值税发票。牛黄作为极为稀缺的中药材,单位价值高,市场流通量十分有限,然而涉事企业却开具了高额的牛黄发票,与行业规律不符。更值得关注的是,经过比对5户涉案企业的人员信息,发现其人员存在高度关联,以上疑点表明四川嘉红医药等5户企业存在团伙虚开发票的嫌疑。
开具大量发票却无实体经营迹象
2024年8月,针对前期发现的疑点及所掌握的线索,鉴于案件重大复杂,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广州海关部门共同组建专案组,对四川嘉红医药等5户企业立案检查。
专案组在梳理企业银行账户信息时发现,5户企业中,除四川嘉红医药外,另4户企业注册资本到账后均快速转入自然人的银行账户中,可能存在虚假注册;梳理发票信息时发现,企业近5年开具上万份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收购发票对应的业务遍布全国20多个省份、涉及“农户”上千人,部分发票金额更是高达百万元,与牛黄市场较为集中的常规逻辑明显不符。为查清事实,专案组对企业开展实地走访,获悉该4户企业共租用2间办公室作为办公场所,共用员工且员工人数不足5人,无实体经营迹象。
通过进一步调查核实,5户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最终指向四川嘉红医药的法定代表人叶锐,一个以叶锐为首的虚开团伙框架浮出水面。
神秘牛黄的来源揭开虚开内幕
经深入分析资金流向发现,四川嘉红医药对公账户及其实际控制人叶锐的个人账户存在明显异常交易,专案组判断其背后可能隐藏着一个以“走私入境、配票洗白”的虚开发票犯罪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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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核实这一判断,专案组对牛黄的来源展开进一步调查,专案组根据发票载明信息,筛选出部分农户开展调查核实,经逐一走访询问,这些农户从未养殖或出售过牛黄,甚至对涉案公司一无所知,实地调查的铁证,戳穿了涉案企业虚假的收购牛黄业务。另一方面,专案组通过对涉案企业员工进行询问,在大量证据面前,企业员工承认了虚构农户身份信息用于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犯罪事实。
专案组深入调查发现,收购发票上的牛黄实际为走私团伙在境外购入并通过非法渠道走私入境,牛黄入境后销售给国内的牛黄需求企业,而与之“配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事后由叶锐控制的企业进行“补开”。叶锐团伙在协助走私团伙“洗白”牛黄后,掌握了这门“生意经”,开始自行从事牛黄走私交易,叶锐团伙为抵扣其向下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产生的巨额销项税款,需要获取大量的增值税进项发票。他们以农产品收购发票作为“源头”,肆意编造农民身份信息、虚构收购业务,进行“无中生有”式的发票虚开。最终,该团伙上下游虚开链条为走私的牛黄披上了合法外衣。
走私牛黄生意终究难逃法律制裁
面对专案组掌握的关键证据,5户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叶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承认通过控制本人及他人名义注册的上述5户企业,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为自己虚开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农产品收购发票10377份,价税合计7.18亿元。以收取手续费的方式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94份,金额合计1.8亿元;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6份,金额合计49.6万元。
针对以上违法事实,税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对由叶锐控制的四川嘉红医药等五户企业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定性为虚开。
依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2025年8月,税务部门依法对四川嘉红医药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开具的10377份农产品收购发票、39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6份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出认定为虚开,且对增值税作进项转出、企业所得税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合计追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1.92亿元的处理决定。同时,税务部门对涉及下游受票企业开展调查核实或立案检查。目前,相关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后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