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26-03-18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拥有钾、钠、镁、锂、氯五大产业集群,是我国最大的钾肥生产基地。自2018年1月1日开征环境保护税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税务局积极引导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取得显著成效。同时,笔者发现环保税征管中存在一些问题。为提高环保税征管质效、进一步发挥绿色税制在促进产业绿色转型中的积极作用,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解题”建议。
环保税征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覆盖率较低。根据环保税法的规定,环保税纳税企业的监测与计算方法主要有四种:依据在线自动监测设备数据(自动监测法)、根据第三方监测报告(监测机构监测法)、产排污系数法或物料衡算法、抽样测算法,其中自动监测法是计算环保税最优、最准确的方法,通过自动监测设备获得的污染物排放量数据比较精准。但由于在线自动监测设备价格昂贵,运行成本高,安装此设备的企业数量不多,目前海西州各地只有在重点污染源、重点大企业中推进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工作。
委托监测数据不够客观公正。一方面,企业可能在减少生产量或排放量较少的期间请监测机构监测,并以此作为环保税申报数据。另一方面,一些第三方监测机构追求利益最大化,未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进行污染物监测和科学的数据管理,导致企业申报的应税污染物当量数较难达到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的数据要求。
适用产排污系数的行业覆盖面有限。由于产排污系数查阅较为复杂,需结合生产产品的工艺流程、产品种类、污染物产生环节等查询系数,且由于行业众多,产排污系数公告所列举的行业有限,有的企业生产产品所排放污染物的产排污系数无法找到,造成部分企业无环保税计税依据,影响企业正常申报,不利于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
税收优惠措施设置有待优化。环保税法规定了环保税的减征情形,但税制设计仅包含两档,两个减征档次之间差距较大,从第一档进入第二档需要投入大量成本进行技术跨越,且企业自身可能无法达成技术跨越。举例来说,已经减排30%的企业,其自身最高能达到的减排量是40%,由于只有在达到50%时才能获得下一档减征,纳税人就没有动力进行技术创新。简而言之,现有的环保税减征规定不够细化,在激励纳税人“只要进一步实施减排行为,就能获得相应的税收减征”方面难以充分发挥作用。
进一步完善环保税征管的建议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对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企业,符合一定条件的政府给予资金补贴,帮助企业减轻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成本负担。此外,可以借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相关减免政策规定,在环保税优惠措施上增加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等税收优惠措施。允许企业在缴纳税款时抵减全部或部分采购、运维自动检测设备的费用,帮助企业降低使用自动检测设备的成本。
健全数据保障机制,保证数据真实可信。一是进一步完善监测单位质量保障体系,建议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自动监测站点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规范自动监测行为,加大对第三方监测单位质量保障工作的日常监督考核。二是积极开展监测单位之间的质量监督检查、能力验证和对比监测,保障质量管理措施和技术规范的落实,确保第三方监测机构诚信开展各类环境监测和调查,如实出具监测数据,进一步提高监测数据的社会公信力。三是建议健全和完善环保税第三方涉税机构数据惩戒机制,对于检测数据不准确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明确其检测数据不予采用,并实行动态管理,对干扰、伪造或指使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完善行业系数手册,确保企业精准申报。建议在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新型行业的实地调查研究和污染源普查,不断完善、补充《关于发布计算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6号)、《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行业的产排污系数。通过纳入更多应税污染物的产排污系数,确保纳税人准确计算环保税款,提高企业申报准确率,防止部分环保税纳税人因无产排污系数可以适用而游离在征管之外。
细化税收优惠措施,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一方面,建议对税收减征的档次进行细化,在现有的减征档次区间内增加几档新的税收优惠,以鼓励企业在达到第一档减排目标后有继续减排的动力,做到每进一步减排都能获得相应奖励,激励纳税人持续减少污染排放。另一方面,对于纳税人在污染物排放中的超浓度排放、超量排放行为,建议增加惩罚措施,使高污染纳税人产生税收痛感,从而促使其注重自身污染治理与环境保护。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