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26-02-02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会监督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财政部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常态化监控工作部署要求,江苏监管局在优化机制、强化创新、深化整改等三方面持续发力,以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新成效,推动提升财政资金效益和政策效能。
一、优化机制建设,夯实监管基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工作纳入年度重点督办事项,成立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和常态化监督工作专班。每月局长办公会听取工作汇报,跟进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加强指导,协调推进,形成步调一致、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工作、依法监管的重要保障,修订对地方转移支付监管实施细则,制定预算执行监管操作规程,充分把握监管目标、厘清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要点、规范监管流程、落实工作要求、加强风险防范。三是加强数据支撑。建立资金管理文件库,确保岗位人员熟悉最新监管要求,准确定性违规问题;建立预算指标数据库,序时全面掌握资金规模和重点项目;建立违规问题案例库,按照“动态更新、分类管理”原则,区分通用型问题和重点转移支付典型问题,分类整理违规事项、违规条款和整改要求,为后续常态化监督发挥重要参考作用。四是加强部署调度。建立“周例会、月交流、季总结”的定期部署调度机制。按周组织工作例会,讨论问题线索、谋划监管措施。按月提炼典型案例,分析问题成因、商讨处理意见;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分享监管经验。按季召开常态化监督工作专班会议,梳理监管重点,反映突出问题,理清工作思路。
二、强化技术赋能,创新监管方式。一是构建全覆盖监控网络。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我局中央转移支付动态监控系统,不断扩展转移支付资金常态化监控范围,实现有规定用途的转移支付资金全范围、全过程、全周期动态监管。构建条块结合的网格化监管格局,根据“资金分类、归口管理、责任到人”原则,按照对口资金和对口地区划分监管“责任田”,监管责任明确到“网格员”,专人负责监管台账,定期统计汇总监控情况,确保监管全覆盖。二是实施智能化预警分析。聚焦“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超预算,虚假申报、虚列支出、虚报成效,无预算支出、无依据拨款”等重点违规问题,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资金支出异常、项目进度滞后等情况自动预警。通过支出明细核查、数据筛查比对,精准识别违规疑点,及时发送人工预警,实现快速响应、精准监管。三是开展针对性现场核查。贯通“申请审核—执行监控—绩效评价”监管全流程,结合预算申请审核和绩效评价,对重点资金进行条线全监管。摸排多年度预算执行率偏低、常态化监督问题较为突出的地区,选择一个设区市,对该地区所有转移支付资金开展专项核查,以点及面推动典型问题集中整治,提高监管成效。四是推动联合型协同监管。加强与省财政厅、业务主管部门及市县财政部门的沟通对接,建立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通过系统认定、电话沟通、发函问询等方式,及时核实处理预警信息,督促认真落实监管要求,形成监管合力。
三、深化问题整改,提升监管质效。一是注重立行立改。对于日常监控和线上监管发现的问题,制作违规问题处理单,建立问题整改跟踪台账,分类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灵活运用系统跟踪、电话督促、关注函等方式,及时进行过程纠偏。对现场核查发现的财务管理不规范、项目实施滞后等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推动有关单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严肃整改问责。坚持“发现问题、举一反三、整改规范”的纠偏思路,对转移支付资金在分配、拨付、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监管函,督促相关财政部门或有关单位及时整改,追回财政资金,调整会计账目;对项目申报不实、建设内容调整、实施进度较慢造成资金闲置等管理情况,通过约谈、下发关注函等方式,压实业务主管部门和地方整改主体责任,确保系统性问题全域整改、见到实效。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监督成果运用,推动健全从发现问题到完善制度、从治标到治本的管理机制。围绕“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的目标,督促相关部门和地方实施系统性治理纠偏。如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监管发现的问题,督促省级财政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完善管理制度,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实施办法,切实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