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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挥财会监督职能 扎实开展内控核查

录入时间:2025-09-28

  为贯彻落实新会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建设,福建监管局结合日常监管,扎实开展驻闽中央预算单位内部控制核查工作,通过聚焦制度落实与编报规范,系统梳理内控问题短板,以查促改、以改提质,不断推进驻闽中央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一、提高思想认识,夯实核查基础 

  一是精心组织学习。集中研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深刻领悟内部控制在推动预算单位规范权力运行、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将内控报告核查评价工作作为落实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抓手。二是认真研究部署。集体研讨核查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把握核查方向和重点,并结合往年核查经验,针对发现的疑点难点和常见错误,开展查前培训,确保核查人员政策理解到位、问题定性一致。三是精准科学选点。按照预算单位省、市、县三级分类,采取分批推进的方式开展核查工作,结合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抽取内控管理基础较为薄弱单位开展重点核查。在保障核查覆盖面的同时丰富单位类型,提高选点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紧盯内控重点事项,严把编报质量关 

  一是密切关注各单位内控制度落实情况,通过比对各单位内控编报内容与现行制度要求,聚焦组织架构、制度建设及执行、风险评估机制等内容,重点核查内控机构组成设置是否合理、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关键岗位职责是否分离等事项。二是聚焦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内控建设,从是否建立相应的制度、流程图等事项入手,核查是否涵盖预算、资产、采购等全流程管理。针对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六大重点领域,重点关注单位内部控制的组织实施及制度执行等情况。三是结合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中央部门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检查、部门预决算编制审核等工作发现的问题,多角度、全维度推动核查工作走深走实。通过抽查预决算批复、资产报表、政府采购报表等资料,重点关注数据勾稽关系、关键指标填报准确性、佐证材料完整性,并对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对比验证。 

  三、织密内控防护网,抓实整改闭环线  

  一是组织召开交流会议。组织召开部分驻闽中央预算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交流会,搭建经验共享平台,部分单位分享经验做法,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参考。同时,针对今年核查发现的问题以及去年核查通报中未完成整改的单位,明确后续工作要求,推动问题逐项清零。同步组织学习《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深化各单位对试点政策的理解,为后续试点工作的全面推广与规范实施夯实前期基础。二是构建专题通报机制。形成常态化监管闭环,针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梳理7方面28项具体事项,形成内部控制报告核查工作情况的通报,印发至全辖驻闽中央预算单位。通过精准通报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形成持续督促压力,促进各单位进一步提高对内控编报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三是抓实整改闭环管理。围绕问题闭环管理,建立“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通报警示—持续跟踪”的长效机制,针对内控建设扎实的单位,宣传先进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做好总结推广;针对内控建设薄弱的单位,通过典型案例剖析、风险提示预警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与规范运行。同时,常态化开展整改“回头看”,跟踪上年度发现问题的整改成效及制度完善情况,以滚动管理巩固整改成效,进一步打造全流程、无断点的监管闭环,提升核查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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