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25-09-16
近年来,江西监管局从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强化金融领域财会监督、促进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同等角度出发,加强财政金融监管谋篇布局,发挥财政职能联结金融体系的纽带作用,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部党组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一是锚定财政金融监管新目标,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准确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全国监管局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要求,认真履行金融领域财会监督职责,加力做好贴息、奖补、融资担保、专项借款、保费补贴等政策执行监督。根据部党组关于加强财政金融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印发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财政金融监管思路、监管要求和方法路径,全面推进属地中央金融企业财会监管、属地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监管、属地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预算监管、金融领域专项资金审核及绩效评价等工作。召开属地银行业财政金融监管工作座谈会,进一步传达加强财政金融监管的有关要求,通报近年来财政金融监管发现的典型案例,提升监管震慑力、严肃性。
二是构建财政金融监管新范式,健全完善穿透式监管长效机制。压实常态化监管机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把财政金融监管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属地金融企业将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统一规制落实到位,加强对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管理制度在属地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监督。压实协同化监管机制,深化与其他金融管理部门协作,加强信息共建共享、联合监管监测和互派交流学习,推动金融企业信息直报机制、局内监管业务联动机制、整改跟踪问效机制落地落实,形成内部有效沟通、外部有序对接工作格局。压实大数据监测机制,建设“在赣金融企业监管数据信息系统”,探索人工智能技术运用辅助提升监管效能,加快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系统性的动态监管网络,由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人工筛查向智能筛查、被动响应向主动识别转变。
三是开拓财政金融监管新局面,筑牢国有金融资本运营情况监测网。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监测,将监测范围从27家扩充到36家,每季度收集金融企业政策落实、财务运行、资本运营、经营成果等情况。运用监管数据信息系统统计、分析金融企业财务数据和运营信息,识别、预警存在的异常情况和突出问题,督促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做好区域金融运行情况监测,从财政金融管理角度出发,通过常态化数据分析监测、专题调研等形式,了解并及时反映本地区金融运行情况和变化趋势,围绕推动金融改革发展、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梳理总结地方实践做法等议题,深入分析区域金融运行新情况、新特点、新变化,提出具体可操作的政策建议,更好落实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决策部署。监督金融企业从财务会计角度及时准确识别、计量、记录资产质量,客观合理评估资产减值损失,提高呆账核销效率,充分实现资产保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是彰显财政金融监管新力度,聚焦优化重点领域监管工作。加强金融企业财务收支监管,严格预算管理,严控非必要支出,强化对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监管,引导金融企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推动金融企业厉行勤俭节约。加强金融企业薪酬管理情况监管,严肃收入分配纪律,重点关注“两个不高于”政策执行情况。加强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监管,协助办理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所属机构清产核资等工作,督促地方财政部门加快覆盖金融控股类企业产权登记,强化地方法人机构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监督。加强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监管,聚焦服务国家战略,提高重点基金项目抽查比例,对财务制度、财务指标的执行情况以及按比例控制的费用项目进行监督。助推稳经济、惠民生政策精准实施,同步开展多项财政贴息资金审核、金融领域转移支付资金审核及绩效评价工作,督促地方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违法违规问题处罚力度。
五是放大财政金融监管新成效,助力护航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闭环管理,坚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加大监管后续整改及问责力度,运用监管提示函、约谈、“回头看”等方式,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整改;注重总结提炼监管经验做法,形成专项工作的路径图,建立监管政策库、资料库和案例库,在实践中增长本领、弥补短板,积蓄监管能力。加强监管成果利用,把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促进发展作为财政金融监管的题中之义,通过“解剖一个问题”推动“解决一类问题”,做深做实监管“后半篇文章”。近一年来,陆续开展“绿色金融发展情况”“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情况”“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等十余项调研,工作成果获得部、省领导批示近40次,多项政策建议被地方采纳吸收,进一步推动财政支持金融政策作用有效发挥,促进相关长效治理体系完善发展,有力发挥出监管局“探头”“哨兵”“参谋助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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