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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以财政科学管理理念 推动部门预算监管提质增效

录入时间:2025-05-16

  辽宁监管局深入学习领会蓝佛安部长关于财政科学管理的讲话精神,将“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的理念方法充分应用于部门预算监管实践,进一步提高属地中央预算单位的预算管理水平和整体支出绩效,保障部门在属地有效履职。 

  一、以“横到边、纵到底”的系统理念提升部门预算监管整体效能    

  一是关注监管体系建设,做到监管对象全覆盖。进一步优化调整处室职能,打造专业监管队伍,实现监管力量集中、监管步调协调、监管口径一致。进一步强化监管手段,通过日常监管、专项行动、会议培训和调研走访等方式,实现监督权威和管理效能的双重提升,形成权责明确、运行顺畅、边界清晰的监管格局。 

  二是关注财政资金管理,实现全链条闭环监管。扎实开展预算单位“一上”预算审核、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和决算编报审核,监督预算单位预算管理的各个环节,严格把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形成全链条闭环监管体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关注整体支出绩效,助力高质量发展。掌握财政保障预算单位履职情况,重点关注各单位履职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继续探索建立中央单位助力辽宁高质量发展协作机制,发挥财政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中央单位在服务辽宁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四是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服务预算单位履职。深度融合预算单位职能职责开展调研,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属地落实。围绕属地经济发展的“基本盘”,持续关注进出口贸易、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精特新”、“两重”和“两新”等政策落实情况;持续关注属地高校毕业生就业、“一老一幼”、乡村治理等民生大事;紧盯市场活力,关注地区特色发展方式、科研“放管服”政策实施和税收优惠政策落地等情况。 

  二、以“精于质、细于度”的精细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监管工作质量 

  一是坚持做细做实,细化财政资金全口径监管。继续以高压态势抓紧抓实日常监督,按时上报监控月报,并辅以典型问题和工作建议。主动拓宽实有资金监管范围,在试点部门基础上实现全覆盖,重点监督预算单位获得地方财政补助的依据是否充分等,杜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发生。 

  二是坚持科学精准,强化预算执行监控分析力度。进一步加强对预算单位预算执行进度监控分析工作力度,精准分析影响预算执行进度的原因,通过建立监控台账、实行分类督导等方式,帮助预算单位纠正不合理的惯性预算安排,提高支出均衡性和连续性,避免财政资金闲置浪费。  

  三是坚持精打细算,监督预算单位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始终将过紧日子要求贯穿到部门预算监管的全过程,推动预算单位精打细算、节俭办一切事业。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严查在项目中列支或在地方财政补助经费中隐匿“三公”经费等行为。强化项目绩效自评监管,紧盯项目支出效益,防止将应压减的一般性支出转嫁到特定目标类项目中,杜绝“项目经费公用化”。 

  四是坚持精益监管,促进预算单位履行预算管理主体责任。调整优化部门预算监管协作机制,构建我局为主导、预算单位全面参与的“大监督”格局,引导预算单位发挥好财会监督的主体作用。利用《部门预算监管工作简报》传达中央精神、开展政策解读、推广典型经验,打造有温度、有质量、有内容的沟通载体,引导预算单位积极主动参与财会监督。 

  三、以“标准实、约束强”的标准体系推动部门预算监管迈上新高度 

  一是强化标准应用,推动支出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预算单位的支出标准化建设,监督各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人员支出标准,根据单位性质明确公用经费支出定额标准,严格依据支出标准审核预算单位“一上”数据。 

  二是强化以“零”为基,助力预算管理改革。围绕零基预算改革试点单位的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主动开展零基预算调研,及时向财政部反馈情况。宣传零基预算改革试点成效和经验,为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打下良好基础。 

  三是强化数字赋能,发挥一体化系统功能。在预算编制审核、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决算审核等闭环监管工作中,充分应用一体化系统功能,全面依托系统标准流程开展监管工作。进一步推广一体化系统建设数据标准,并帮助预算单位协调解决系统应用实际问题。 

  四是强化监管基础,规范日常监管标准。进一步更新完善部门预算监管“三库一台账”,即:基础信息库、典型案例库、政策法规库和通讯联络台账,巩固标准化监管的“四梁八柱”,提高部门预算监管依据、口径、程序的规范性。定期汇总发布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将标准化数据推送至预算单位作为工作参考,推广标准化管理理念,树立监管权威。 

  四、以“树理念、立权威”的法治思想统领部门预算监管蜕变提升 

  一是法规落地“掷地有声”,以“正风气”的目标推动制度落地见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做好财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普法工作;严格执法,依法依规查处预算管理中的违法违规问题,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性;跟踪调研新修订财政法律法规执行效果和存在的问题,为相关制度修订完善提供支撑。 

  二是专项检查“长牙带刺”,以“强穿透”的方式落实财会监督要求。严格按照财政部财会监督工作部署,对指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检查和实施常态化监督,坚决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加速推进相关政策过渡衔接,推动中央部门健全现代预算制度。 

  三是日常监管“有棱有角”,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好监管基础。加大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人工预警力度,增强对预算单位的监管威慑;严肃开展银行账户审核审批和年检工作,积极开展与人民银行的银行账户对账机制,杜绝私开账户行为;严格预决算审核,参照审核指南从严把关。对发现的系统性、典型性问题,下发监管意见函,责令限期整改,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四是内部管理“查缺补漏”,以“堵漏洞”的责任规范内部控制。扎实开展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情况核查分析,核查各单位内控组织实施和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情况,分析内控管理存在的不足,促进各单位加强内控建设,发挥内控在有效履职方面的保障、促进和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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