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地方财政动态信息 > 正文

财政部黑龙江监管局:落实“加强、聚焦、优化”工作方针 强化财会监督人才培养

录入时间:2025-01-13

  为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部党组关于“加强、聚焦、优化”的工作方针,黑龙江监管局坚持系统思维,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培养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知识扎实、检查能力突出的高素质财会监督队伍,提高财会监督质效。 

  一、坚持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筑牢理想信念根基 

  黑龙江监管局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加强教育,着力锤炼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财会监督干部队伍。一是持续加强政治机关意识教育。通过“第一议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方式,集体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要求,推动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深刻领会财会监督重要意义。充分发挥“五学机制”作用,以局党组“领学”、机关党委“督学”、党支部“研学”、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比学”、党员干部“自学”等方式,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做好财会监督工作的认识。三是注重理论学习内化、转化。坚持“统筹兼顾、学用结合”总体学习思路,形成“机关党委、支部、党小组”三级联动的学习机制,健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工作机制,引导青年干部充分利用“党建活动室”“青年读书角”等场所和载体,常态化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结合监管职责开展调查研究,在内化转化上持续用力,推动干部自觉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思路、抓落实。 

  二、抓好新会计法宣传贯彻,提升财会监督本领 

  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的施行,对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加大会计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更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具有现实意义。以新修改《会计法》施行为契机,黑龙江监管局组织全局干部开展宣传、培训,进一步提升监督执法能力。一是积极参加财政部组织的专题培训。派员参加财政部会计司和干教中心主办的会计法与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专题培训班,认真学习本次修法的重要意义,学习贯彻部党组在新形势下对会计监督工作的新要求。积极借鉴各地各部门监管工作先进经验,将培训所得推广落实到本局工作实践。二是制定实施财会监督学习计划。制定《黑龙江监管局财会监督人才学习计划》,组织业务技能练兵。以《如何检查会计师事务所,用好注册会计师》《如何看懂会计报表》为题组织“处长讲坛”,从具体操作入手讲解监督实务,提升干部监督实操技能。组织对新修改《会计法》和财税法规制度进行专题学习,鼓励全局同志报名参加财会监督领域专业资格考试,提升专业技能。积极参加财政部财会监督人才库评选。三是积极宣传贯彻新修改《会计法》。进一步落实属地普法责任,推动新修改《会计法》落地落实。抓好宣传培训,强化组织实施,在做好财政部统一部署的会计专项监督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监管手段,强化日常监管机制,加强与属地财政、税务、金融、证券等监管部门的联动协同,形成部门合力,切实提升监管质效,服务会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以青年干部培养为抓手,加强监督人才梯队培养 

  对标“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严管厚爱,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全方位提升青年干部履职能力,引领年轻干部尽快从财政新兵成长为财会监督的“主力军”。一是做好“传帮带”,夯实干部成长基础。落实“结对帮带”工作机制,局领导作为导师,具体组织推进落实青年干部教育培养工作。召开“薪火相传座谈会”,邀请60后、70后、80后、90后干部以青年同志如何做好财政监管工作为主题,传授经验体会。开展“财经讲堂”活动,邀请黑龙江省财政厅总会计师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为题为青年干部介绍改革思路和具体实践。二是组织培训交流,搭建干部成长平台。开展“筑梦新时代 奋进新征程”党建业务知识竞赛,以赛代训促进青年干部掌握财政干部应知应会内容。组织10余期“青年讲坛”,鼓励青年干部走上讲台,交流汇报工作经验和体会心得。开展“我心中的财政机关文化”研讨,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培育机关文化、财政精神。开展信息调研、底稿撰写、内控管理、资金监管等专题培训,提高青年干部实操本领。坚持干部一体化管理,召开跟岗锻炼干部座谈会,局党组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工作要求。三是加强实战训练,优化干部成长路径。抽调青年干部参与重大检查、重要审核、重点调研。在专项监督工作中,青年干部勇于担难负重。在财政经济运行、转移支付监管、绩效评价等工作中,选拔青年骨干带队开展工作,推动青年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消化、深化、转化理论学习成果。 

  四、以纪律规矩意识为标尺,打造廉洁自律干部队伍 

  黑龙江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以贯之抓好纪律建设,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约束机制。制发《防止干预财政监管工作行为登记报告备案办法(试行)》,着力预防干预财政监管工作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防“跑冒滴漏”情况发生。制定《传达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内控操作规程》,确保案例传达、落实到全体同志,营造“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环境、氛围。二是落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局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领班子、带队伍、抓作风。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常态化强调廉政纪律,落实“一岗双责”,监督全局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他各项廉政工作纪律。局党组成员以“四不两直”方式对现场检查工作开展廉政随机检查,检查组成立临时党支部,设立纪检监督员,加强外出检查人员执行廉政纪律情况监督。局领导同分管处室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各支部组织谈心谈话,强化对“八小时之外”行为的监督提醒,层层压实责任,构建立体化监督机制。三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教育与监督并重,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及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案例。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赴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利用反面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推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