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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昌:外地居民购买非住宅类新房,可申请迁移城市户籍

录入时间:2024-11-04

据西昌发布11月3日消息,经四川省西昌市委、市政府同意,西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昌市自然资源局、西昌市财政局、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于2024年10月30日联合印发《西昌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包括优化土地开发供应、优化项目规划管理和验收、大力支持规划建设高品质住房、加大金融信贷支持、调整住房公积金、优化房地产税收政策、实施相关群体购房补贴、促进非住宅类房屋和土地去库存、保障购房户子女入学、改善营商环境等10个方面30余条措施。其中,《若干措施》提到,扩大购房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对农村户籍家庭,新落户西昌市不满3年的城镇居民,现役军人、退役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人员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医护人员、消防救援人员、公安民辅警、残疾人员、环卫工人、学校教职工、“西昌好人”、州市见义勇为群体,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首套400元/平方米(补贴最高不超过4万元)、二套3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给予3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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