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央关税改革动态 > 正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给予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

录入时间:2024-09-13

  9月5日,习近平主席在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开幕式上的主旨讲话中宣布,中方愿主动单方面扩大市场开放,决定给予包括33个非洲国家在内的所有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成为实施这一举措的首个发展中大国和世界主要经济体,推动中国大市场成为非洲大机遇。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原产于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其中,关税配额产品仅将配额内关税税率降为零,配额外关税税率不变。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无需与相关国家履行换文手续。 

  给予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将有利于促进中非经贸合作,推动共筑高水平中非命运共同体,有利于帮助最不发达国家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