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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会同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起草《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录入时间:2024-09-02

近日,司法部会同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起草《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中介机构不得以参与实施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等形式,帮助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业内人士认为,《规定》的出台将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责任,提高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确保其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构建更加健康、透明和公平的资本市场环境,更为有效地防范和减少财务造假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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