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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新三板持股超一年暂免征收,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

录入时间:2024-07-01

现金分红是企业回报投资者的重要途径。为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成长,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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