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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时间:2024-06-27
6月26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再次预拨4.96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贵州、广东、广西等9省(区)做好洪涝及地质灾害救灾工作,重点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支持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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