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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录入时间:2024-04-15

据财政部4月15日消息,为了规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其中指出,租赁住房保障资金采取因素法,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含兵团,以下统称省)年度租赁住房筹集套数、租赁补贴户数等因素以及相应权重分配,并通过绩效评价结果、财政困难程度进行调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采取因素法,按照各省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面积、改造户数、改造楼栋数、改造小区个数等因素以及相应权重分配,并通过绩效评价结果、财政困难程度进行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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