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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释放税惠政策红利 为“走出去”浙企减负增能

录入时间:2023-04-03

  近日,浙江税务部门以“税收服务‘一带一路’”为载体举行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旨在提供更多境内外优质税收服务,帮助市场主体更快、更好、更稳地“走出去”,让浙江开放的大门越敞越大、步伐越走越快。

  近年来,税务部门全面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压茬落地税费支持政策,从宏观“降税负”到微观“降成本”,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渡过难关,充分发挥了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浙江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王黎明介绍,去年以来,浙江省税务系统坚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统筹推进“减”与“收”,提供更多阳光雨露,让浙商根深叶茂、茁壮成长,帮助市场主体留得青山、乘风破浪。据悉,2022年全省(不含宁波)外资企业享受再投资递延纳税股息超72亿元。

  据了解,为护航企业“走出去”,税务部门建立国别税收信息研究机制,公开发布104个国家(地区)的税收投资指南,系统归纳对外投资涉及税收的99个事项,更好引导“走出去”纳税人掌握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同时,持续探索税收服务“一带一路”示范项目库建设,倾力打造国际税收服务点和“走进系列”等服务品牌,不断增强“走出去”企业税收风险防控能力。

  2023年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又恰逢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十周年。“自‘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建立以来,我们越来越敢维护税收权益,海外投资也越来越有信心。”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丁成车表示。

  据悉,巨石集团曾在埃及项目预提所得税退税时受阻。在国家税务总局指导下,浙江、嘉兴、桐乡三级税务机关和巨石集团密切配合,启动了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与埃及税务总局和纳赛尔市税务局开展多轮相互协商,最终埃及税务部门于当年底一次性补退该集团埃及公司历年未退预提所得税款。另外,还消除集团股权转让所得的双重征税风险,圆满解决财产收益税收协定执行争议。

  目前,我国与签订税收协定的112个国家和地区间有比较完善的争端解决机制,能够较好保障“走出去”企业的合法经营权益。活动现场,税务部门对“走出去”企业境外投资提出合规经营、加强沟通、维护权益的三点建议,并就“走出去”过程常见的涉税争议和常见问题进行座谈辅导。(新华社客户端浙江频道 4月2日 记者 魏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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