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22-10-14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我们深知科研创新的重要性,科研离不开资金,离不开政策,目前我们形成了年产微生态菌粉1万吨、微生态制剂5万吨的生产能力,这些都离不开税费支持政策的扶持。”山东碧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胡著然说,“新的科技创新税前扣除政策一出台,税务部门第一时间组织辅导培训,初步测算将为我们带来470余万元的税收优惠,企业将有更多资金投入科技研发,进一步拓展市场。”
《公告》中明确的政策,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不用报送资料,没有审批环节,纳税人只要符合政策就能享受,真正实现了政策享受“零跑腿”。
肥城恒丰塑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防炎布、涂塑阻燃布、涂刮布等产品加工销售的进出口贸易企业,是中国土工合成材料工程协会会员。谈到近几年的发展,公司负责人陈士成说:“这几年,从出口订单大量取消到订单全面恢复、生产有序开展,再到企业研发创新、转型升级,税务部门真是在关键时候拉了我们一把,10月份新实施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让我们有更多资金加大研发力度、聘请专家人才,为公司发展开拓了更大的空间。”
为帮助科技企业更好应对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带来的风险和挑战,泰安市税务部门减税降费专业团队紧盯税惠接续政策,个性化定制企业需求“标签”,通过企业政策需求“预警”,迅速筛选对接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上门政策宣传辅导,帮助企业网上申报相关数据,确保科技创新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应享尽享。
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是新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接续政策,是助力高新技术企业摆脱困境、转型升级、提高竞争力的具体措施。下一步,泰安市税务局将强化政策落实力度,不断优化创新服务举措,持续为高新技术企业“活血”“送暖”,推动政策红利加快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