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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时间:2022-07-1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部署,财政部于7月11日下达水利救灾资金4.68亿元,用于支持和引导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10省(自治区、直辖市),积极做好暴雨洪水及地震灾损应对工作,重点对江河湖泊堤坝、水库及其涵闸、泵站、河道工程等水毁灾损水利设施开展修复,切实保障防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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