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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广东监管局:以“四个注重” 推动地方财政运行监控工作走深走实

录入时间:2022-06-22

为强化地方财政运行监测分析,规范地方预算管理,防范化解地方财政运行风险,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突出“四个注重”,推动地方财政运行监控工作走深走实,更好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注重完善地方财政运行信息系统,提升监控水平。自主开发财政预算监管系统,覆盖地方财政运行、地方政府债务、中央收入、“三保”监控业务。整合利用财政收支报表、人民银行国库报表等多个部门的信息资源,从中抽取与地方财政运行相关的数据,通过关联数据的穿透验证、智能分析,加强对信息数据的集中和利用,实现对地方财政运行的全面监控。整合县级“三保”预算编制、“三保”预算执行相关数据以及其他财政预算管理数据,以风险防范为底线,设计分析预警指标,实现对县级“三保”的过程监控,做到“三保”监控有底数,确保兜牢“三保”底线落到实处。整合与中央收入相关数据,通过对中央收入趋势性、结构性等角度的分析,研判属地中央收入的可持续性。 

  二是注重健全制度机制,规范地方财政运行监控。制定《广东监管局地方财政运行监控内控操作规程》,强化风险防控,促进财政运行监管业务规范化管理。制定《广东监管局地方财政运行分析评估实施细则》,对属地财政经济形势、财税体制、财政收支、财政运行风险、财政基础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完善地方财政运行监控体系。制定《对县区财政运行“立体画像”分析评估办法(试行)》,围绕地方财力水平、财政收入质量、“三保”执行、库款保障能力、暂付款挂账规模等五个方面设置14项指标,通过建立全要素、可量化的评估体系,“立体式”分析研判全省县区的财政运行状况,多维度、精准化反映各县区财政运行特点。与广东省财政厅建立地方财政运行联合会商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每季度就地方财政运行情况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库款较低、处于债务红橙色区域、财政平衡压力大的重点县区财政状况的分析评估。与重点监测县区建立联系点制度,按月分析研判财政运行情况及风险隐患。构建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监督机制、预算执行监控机制、与地方财政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对县级“三保”从预算到执行的全过程监控。 

  三是注重强化常态化监控,防范地方财政运行风险。强化地方财政运行监测分析,重点对广东省(除深圳外)20个地市、113个县区的财政运行状况开展常态化监控,关注财政收入质量、重点支出保障、国库库款管理等内容。日常跟踪分析地方财政收支情况,每月从广东省财政厅、人民银行等部门获取预算收支月报、国库月报表等,每季度收集县区的财政收支运行数据开展研究分析,强化风险监控预警,及时向财政部反映相关问题,并督促地方落实整改,按季度形成财政运行监控报告、财政运行分析评估问题处理单上报财政部。财政运行监控发现,存在新增暂付款、矿业权出让收益入库不合规、挤占下级转移支付款等问题,及时通过关注函等方式督促地方财政完成整改。 

  四是注重多举措加强监管,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每半年围绕人均综合财力、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财政自给率、非税收入占比、调入资金完成年初预算进度、支出占财力比重、“三保支出、库款保障水平、暂付款项等指标对全省县区财政运行进行“立体画像”,系统分析、综合研判,确定当年地方财政运行监控工作重点关注及需要关注县区,及时了解县区财政状况,发现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加强县区“三保”预算编制审核,每年采取系统审核与线下审核相结合方式,同步对省级审核的63个县区“三保”预算编制情况进行监督并出具审核意见,督促地方规范编制“三保”预算。每年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县区开展“解剖麻雀”式调研,实地走访财政部门、单位,深入了解基层财政运行难点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上报。结合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县区“三保”落实情况实地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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