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22-04-07
经中、新双方商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关于升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的议定书》(以下称《升级议定书》)将于2022年4月7日起生效实施。为履行《升级议定书》及相关换文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4月7日起对部分原产于新西兰的木材和纸制品税目实施协定税率,后续年度税率自当年1月1日起实施。2022年时逢中新建交50周年,4月7日既是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签署14周年纪念日,又是《升级议定书》生效实施日。协定税率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往来,增进两国企业利益和人民福祉,推动两国经贸关系向更高水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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