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各地国税综合信息 > 正文

江西: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50%

录入时间:2022-04-02

   为进一步减轻江西小微企业税费负担,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按照中央政策授权,经省政府同意,3月29日,江西省财政厅、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落实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明确按最高税额幅度50%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六税两费”。预计今年我省“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将惠及16.4万户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公告》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江西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同时,《公告》规定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可依法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或者申请退还。(记者邬靓)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