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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办外资〔2016〕950号颁布时间:2016-05-13
有关省(区、市)发展改革委: 
  为落实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引导外资更多投向中西部地区,我委会同商务部等部门拟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中西部目录(2013年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中西部目录(2013年修订)》工作要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充分发挥中西部地区产业基础和劳动力、资源等优势,吸引劳动密集型产业,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发展外向型产业集群,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严格限制不符合环保要求、产能严重过剩的项目向中西部地区转移。 
  二、请结合《中西部目录(2013年修订)》实施情况,认真梳理本地区招商引资需求,以及当前承接外资产业转移的新趋势、新特点,提出对《中西部目录(2013年修订)》的修订意见,并按附件格式填写修订条目说明。 
  三、请有关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商商务厅等部门后,于5月10日前将修订意见上报我委。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贺鹏举010-68502622,袁锋010-68501439 
  传真:010-68501579 
  附件: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修订条目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6年4月13日